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爱军,男,汉族,1966年8月生,河北乐亭人,河北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河北唐山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2年8月,马爱军被拘留。[4]
1985.09-1987.07唐山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7.09--1996.10乐亭县公安局科员
1996.10--1998.04乐亭县公安局古河派出所副所长
1998.04--1999.07乐亭县公安局汀流河派出所所长、指导员
1999.07--2002.02乐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教导员
2002.02--2004.03乐亭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1999.09--2002.07河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4.03-2006.09乐亭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2002.09-2004.12,河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学专业学习;2002.05-2004.05,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法学专业学习)
2006.09--2008.07乐亭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教导员
2008.07--2012.05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政委
2012.05--2013.12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局长
2013.12-2018.07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2018.07--2018.08唐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局长、路北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8.08——唐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局长、路北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1]
唐山淡定哥身份
唐山淡定哥身份是马爱军。根据《黑伞在唐山打人事件,就在现场见证一切,淡定坐在隔壁喝酒》报道,副区长兼公安局长马爱军成了陈吉志等黑社会、恶势力的保护伞。在其所在的地区,这种针对女性的恶性暴力事件给当地的社会环境和社会风气带来了非常恶劣的影响。马爱军判了多少年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马爱军判刑时,关键看他是否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情节。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造成一般后果则可能构成滥用职权违法行为。
单从唐山打人案来看,没有及时出警制止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被查,背后的原因有哪些?
根据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于唐山市某烧烤店暴力打人事件及其他相关案件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在开展调查,而涉案人员就是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对于这名局长的被查也是很多网友预料的事情。而对于这名局长被查的背后原因有两个方面,第1个方面就是这名局长违反了纪律;第2个方面就是这名局长利用自己的职权徇私舞弊,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
一、这名局长违反了党内纪律
根据权威媒体报道,这名局长正在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察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因为这名局长涉嫌违反纪律,而对于这名局长被调查正是因为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而引起的,因为这个打人事件是一个导火索,这名马局长在当地的管辖区范围内利用自己的职权做出了党内很多违纪的事情,所以被河北省纪委监察部门调查。二、这名局长徇私舞弊
根据权威部门发布的消息,这名局长还存在徇私舞弊的现象,因为这名局长利用自己的职权对一些社会人员进行了一些法律上的保护,所以唐三打人事件只是一个导火索,而这名局长就是通过自己的职权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并且利用自己相应的职权获取了大量的利益。三、总结
总的来说,这名局长被查对于各大网友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因为自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以来,很多双眼睛都在盯着这些警察的办事效率,同时相关的纪委监察部门也非常重视,而对于这名马局长被查也获得了很多网友的认可,因为保护伞不除,那么人们的安全就得不到保障。同时希望相关部门对于此类事件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彻查,这样才能肃清这些社会上的毒瘤。
唐山市路北区副区长是谁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爱军,男,汉族,1966年8月生,河北乐亭人,河北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河北唐山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2年8月,马爱军被拘留。[4]
1985.09-1987.07唐山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7.09--1996.10乐亭县公安局科员
1996.10--1998.04乐亭县公安局古河派出所副所长
1998.04--1999.07乐亭县公安局汀流河派出所所长、指导员
1999.07--2002.02乐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教导员
2002.02--2004.03乐亭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1999.09--2002.07河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4.03-2006.09乐亭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2002.09-2004.12,河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学专业学习;2002.05-2004.05,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法学专业学习)
2006.09--2008.07乐亭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教导员
2008.07--2012.05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政委
2012.05--2013.12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局长
2013.12-2018.07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2018.07--2018.08唐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局长、路北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8.08——唐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局长、路北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1]
怎么处置马爱军
他是马爱军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成为汤山烤肉店暴力群殴四女事件的最大责任人和保护伞。同期,全市上报的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总数在路北分局占70%以上,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爱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22年6月,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唐山市机场路老韩烧烤店寻衅滋事暴力殴打4名妇女案及其他相关涉案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河北省纪委管辖,路北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爱军接受廊坊市纪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马爱军,男,汉族,1966年8月生,河北乐亭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任唐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路北分局书记、局长,路北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尽管河北省纪委在通报中没有说明马爱军被带走调查的原因,但这与汤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有直接关系。同时,不难看出,马爱军与汤山打人事件肯定是分不开的。
看看马爱军的简历。他出生于1966年8月。19岁上警校,21岁加入家乡公安局,30岁任副局长,33岁任县交警大队大队长,36岁任县公安局副局长,40岁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42岁的公安局政委,46岁的公安局局长,47岁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市公安局科员真的是升的快,事业有前途,人中翘楚,让很多人刮目相看。
主管的马爱军路北区公安分局在雷霆风暴专项行动中,共接到群众举报材料500余件,其中发生在马爱军所辖路北区的有400余件,占目前总数的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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