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楼倒倒事件发生原因(上海楼倒倒事件发生原因以及启示)

十日日十日日2023-08-2961 阅读0 评论

一、前言
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建设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日益扩大,高层和特殊类型的现代建筑物越来越多。这些建筑与传统建筑物使用功能、建筑材料、结构形式、空间大小、配套设施、人员密集等方面的巨大差异,给火灾安全带来很多的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人员的群死群伤和巨大损失。其中建筑物倒塌事故几率猛增,灾害后果十分严重,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如美国的“9.11”事件,世贸大楼遭恐怖袭击后倒塌,300多名消防人员和数千名群众葬身于楼内,震惊世界;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居民楼倒塌,夺去了20名消防官兵宝贵的生命;2008年上海奉贤“7.18”工厂火灾,厂房横梁倒塌致使消防官兵3死9伤。因此,我们在认真研究,掌握建筑物倒塌的基本原因和一般规律,分析其特点,研究制定处置对策,使之为我们的灭火救援工作服务。
二、建筑物倒塌的基本原因
(一)违背规范,任意施工。工程设计时,过多追求经济效益,违背国家建筑设计技术规范的规定擅自降低了设计标准;施工时,不按照设计施工,擅自增加建筑面积和建筑物层数,有的甚至不经规划部门同意,也不经设计部门设计,违章建房。
(二)违规操作,忽视质量。施工单位为谋取私利,偷工减料、偷梁换柱,在工程材料的选用和进货渠道上不严格把关,采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昧着良心做“黑心工程”和“豆腐渣工程”。
(三)疏于管理,潜在隐患。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平面布局,私自拆除建筑物内部承重结构,使建筑结构承重不均、受力不匀;擅自改变建筑物用途和功能,建筑物满足不了新的使用权用功能要求,成为危房;不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二次装修,忽视建筑物使用性质的要求,增加了建筑物内的火灾荷载。
(四)起火燃烧,造成破坏。木结构表面被烧蚀,削弱了荷重的断面,承重结构不堪重负;钢结构受热后,出现塑性变形,火灾发生后15分钟左右,承重件变软,失去承载能力;砖石墙体高温作用后,材料内部因热变形、松散;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遇热,失去预加应力,结构的承载能力降低。此外,在火灾的高温条件下,建筑材料的力学性能发生了较大改变,以及建筑物内部爆炸产生的冲击和震动,灭火时的水流冲击,以及对高热建筑构件的突然冷却等等。
三、建筑物倒塌事故的主要特点
(一)突发性强,人员逃生难。受自然或人为因素影响,建筑倒塌事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且事故前兆很不明显,允许人员逃生的时间极短。这种突发性使人们无法及时逃身,极易造成大量人员的伤亡。
(二)设施损坏,易引发次生灾害。突发性建筑倒塌事故,可能造成建筑内部燃气、供电等设施毁坏,导致火灾的发生,尤其是化工装置等构筑物倒塌事故,极易形成连锁反应,引发有毒气(液)体泄漏和爆炸燃烧事故的发生。
(三)人员伤亡重,社会影响大。建筑发生毁灭性倒塌事故,人员伤亡惨重,社会负面影响极大。1963年10月意大利发生的维爱利水库垮坝事件、2001年我国石家庄发生的人为爆炸事件、美国“9.11”事件、2001年上海中船造船厂龙门塔吊倒塌事件、2009年京沪高铁上海段塔吊倒塌事故、上海“楼倒倒”事件、印度拉贾斯坦邦桥梁倒塌事件都给社会乃至整个世界造成了恐慌。
(四)救援难度大,作战时间长。一旦发生大型建筑倒塌事故或地震等自然因素引起大片建筑倒塌,往往导致较多的人员伤亡,并发生灾害,救援难度极大。湖南衡阳特大火灾救援历经4天才把全部遇难人员挖出,这就要求所有抢险救援人员在思想上要作好连续作战的准备。同时,救援力量将涉及到公安、医疗救护、自来水、煤气、交通等部门;由于被埋压待救的被困人员多,受装备限制,救援行动的有效性必减弱,因此,灾后救助将是长时间的连续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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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倒楼事故的事故原因

上海楼倒倒事件发生原因(上海楼倒倒事件发生原因以及启示)

7月3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江欢成领衔、由来自勘察、设计、地质、水利、结构等相关专业的14位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专家组关于倒楼事件的调查报告。主要有:
1、房屋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2、倾倒事故发生后,对其它房屋周边的堆土及时采取了卸土、填坑等措施,目前地基和房屋变形稳定,房屋倾倒的隐患已经排除。
3、原勘察报告,经现场补充勘察和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大楼所用PHC管桩,经检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4、建议进一步分析房屋倾倒机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同时对周边房屋进一步检测和监测,确保安全。
在新闻发布会上,专家组组长江欢成院士表示,事发楼房附近有过两次堆土施工:第一次堆土施工发生在半年前,堆土距离楼房约20米,离防汛墙10米,高3到4米。第二次堆土施工发生在6月下旬。6月20日,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土方紧贴建筑物堆积在楼房北侧,堆土在6天内即高达10米。
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技术总监顾国荣是专家组成员之一。他表示,第二次堆土是造成楼房倒覆的主要原因。“土方在短时间内快速堆积,产生了3000吨左右的侧向力,加之楼房前方由于开挖基坑出现凌空面,导致楼房产生10厘米左右的位移,对PHC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产生很大的偏心弯矩,最终破坏桩基,引起楼房整体倒覆。”
专家组在经过勘察、检验、复核后认为,倒覆大楼的原勘察报告、原设计结构和大楼所用的PHC管桩都符合规范要求。针对部分桩基是空心水泥管的疑问,江欢成表示,空心桩是很好的桩型,节省材料,垂直承载力很强。同时,从设计角度来说,建筑物通常不依靠桩基来抵抗水平推力。
对于是否因开挖基坑导致楼房倒覆的疑问,专家组成员、上海建工集团高级工程师范庆国表示,在上海的地质条件下可以进行基坑开挖,但土方一定要外运。开挖基坑的案例在上海有几百例,包括上海南京路保护性建筑施工都采用过这种方法。倒覆楼房的施工问题不在于开挖基坑,而在于土方没有外运,造成楼房前后高低差,产生非常大的压力。他还表示,倒覆楼房前方的基坑设计为4.6米,符合规范要求。
对于事故的原因,江欢成还表示,“倒覆事故简单地说就是无知导致无畏,是认识上缺乏科学态度、蛮干。”江欢成甚至表示,“我从业46年来,这种事情还从未听说过,从未见过,这是第一次,我也希望是最后一次。”
7月28日,上海市政府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即如本文开头所述,由市府事故调查组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在会上通报公布了责任认定及处理情况。这起事故被定性为一起“社会影响恶劣,性质非常严重”的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大楼两侧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移位”,间接原因有六个;土方堆放不当;开挖基坑违规;监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到位;基坑围护桩施工不规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认定建设单位梅都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土方开挖单位索途清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基坑围护及桩基工程施工单位胜腾基础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因而对上述单位分别给予经济罚款总计150万,其中对梅都房地产公司和众欣建筑公司,均处以法定最高限额罚款。对众欣建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吊销。待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后,吊销梅都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监理单位光启监理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吊销其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工程监测单位协力勘察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其中6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审;追究相关政府官员的责任,其中,闵行区副区长连正华和梅陇镇镇长施宝其、副镇长周亮等公职人员,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新闻发布会上还公布,梅都房地产多名股东在镇属事业单位任职情况属实,相关人员必须与单位脱钩;梅陇镇征地服务所予以撤销建制,并将对其进行审计和资产清理;阙敬德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镇长助理身份属于违规任命;对调查中发现的阙敬德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将立案调查;对事故涉及的其它问题和相关线索;有关部门将继续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公众公布。
至此,上海市政府承诺的“给人民群众一个明确交代”,在短短一个月内终于有了个结果。
作为事故处理的尾声,闵行区新闻办于7月31日晚间对外公布,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将作为第三方回购欲退房的莲花河畔未倒楼房。万科公司也同时发布了相关通告,表示应梅都公司邀请,作为第三方托管“莲花河畔景苑”楼盘建设。

上海一在建工地发生塔吊倾倒事故致1死2伤,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

在2021年的10月31日,上海杨浦区的一个建筑工地上发生了一则事故,工地上的吊塔突然倾倒,而在此次事故当中也是导致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目前该起事故的发生原因还在进一步的调查当中,相信很快警方就能够把事故调查清楚,事故现场也是在清理当中。

这件事情其实也是给了我们一些警醒,要知道本身建筑工地就比较的危险,因为建筑工地上面有各种各样的大型器械,还有很多堆积的材料。所以如果不能够严格把控安全的话,那么建筑工地上面一旦出现了事故之后,往往都会是那种大型事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我才觉得建筑工地上面的安全问题是不容忽视的,首先相关部门必须要定期的进行检查,要看一下建筑工地上面的安全措施是否是落实到位。其次,对于建筑工地来说,他们自己也要加强安全宣传,一定要做好安全工作。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在建筑工地上,基本上人人都是要佩戴安全帽的,这其实也是对自己安全的一种负责。不过在某些小型建筑工地上,部分工人会违规作业,不佩戴安全帽,也没有任何的安全防护措施。那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工地肯定是有责任的,因为工地没有起到一个好的监督作用。

还有就是工地上一定要做好安全宣传工作,比如说工地上面必须要粘贴一些安全标语,要提醒自己的工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有的时候我们千万不要去小瞧这些工作,因为如果我们每天都去宣传的话,很多工人就会在潜移默化当中受到影响,如果每一个工人都能够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话,那么这些事故发生的概率就会被大大降低了。

建筑物倒塌应急处置对策?


一、前言
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建设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日益扩大,高层和特殊类型的现代建筑物越来越多。这些建筑与传统建筑物使用功能、建筑材料、结构形式、空间大小、配套设施、人员密集等方面的巨大差异,给火灾安全带来很多的问题,一旦发生事故,容易造成人员的群死群伤和巨大损失。其中建筑物倒塌事故几率猛增,灾害后果十分严重,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如美国的“9.11”事件,世贸大楼遭恐怖袭击后倒塌,300多名消防人员和数千名群众葬身于楼内,震惊世界;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居民楼倒塌,夺去了20名消防官兵宝贵的生命;2008年上海奉贤“7.18”工厂火灾,厂房横梁倒塌致使消防官兵3死9伤。因此,我们在认真研究,掌握建筑物倒塌的基本原因和一般规律,分析其特点,研究制定处置对策,使之为我们的灭火救援工作服务。
二、建筑物倒塌的基本原因
(一)违背规范,任意施工。工程设计时,过多追求经济效益,违背国家建筑设计技术规范的规定擅自降低了设计标准;施工时,不按照设计施工,擅自增加建筑面积和建筑物层数,有的甚至不经规划部门同意,也不经设计部门设计,违章建房。
(二)违规操作,忽视质量。施工单位为谋取私利,偷工减料、偷梁换柱,在工程材料的选用和进货渠道上不严格把关,采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昧着良心做“黑心工程”和“豆腐渣工程”。
(三)疏于管理,潜在隐患。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平面布局,私自拆除建筑物内部承重结构,使建筑结构承重不均、受力不匀;擅自改变建筑物用途和功能,建筑物满足不了新的使用权用功能要求,成为危房;不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二次装修,忽视建筑物使用性质的要求,增加了建筑物内的火灾荷载。
(四)起火燃烧,造成破坏。木结构表面被烧蚀,削弱了荷重的断面,承重结构不堪重负;钢结构受热后,出现塑性变形,火灾发生后15分钟左右,承重件变软,失去承载能力;砖石墙体高温作用后,材料内部因热变形、松散;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遇热,失去预加应力,结构的承载能力降低。此外,在火灾的高温条件下,建筑材料的力学性能发生了较大改变,以及建筑物内部爆炸产生的冲击和震动,灭火时的水流冲击,以及对高热建筑构件的突然冷却等等。
三、建筑物倒塌事故的主要特点
(一)突发性强,人员逃生难。受自然或人为因素影响,建筑倒塌事故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且事故前兆很不明显,允许人员逃生的时间极短。这种突发性使人们无法及时逃身,极易造成大量人员的伤亡。
(二)设施损坏,易引发次生灾害。突发性建筑倒塌事故,可能造成建筑内部燃气、供电等设施毁坏,导致火灾的发生,尤其是化工装置等构筑物倒塌事故,极易形成连锁反应,引发有毒气(液)体泄漏和爆炸燃烧事故的发生。
(三)人员伤亡重,社会影响大。建筑发生毁灭性倒塌事故,人员伤亡惨重,社会负面影响极大。1963年10月意大利发生的维爱利水库垮坝事件、2001年我国石家庄发生的人为爆炸事件、美国“9.11”事件、2001年上海中船造船厂龙门塔吊倒塌事件、2009年京沪高铁上海段塔吊倒塌事故、上海“楼倒倒”事件、印度拉贾斯坦邦桥梁倒塌事件都给社会乃至整个世界造成了恐慌。
(四)救援难度大,作战时间长。一旦发生大型建筑倒塌事故或地震等自然因素引起大片建筑倒塌,往往导致较多的人员伤亡,并发生灾害,救援难度极大。湖南衡阳特大火灾救援历经4天才把全部遇难人员挖出,这就要求所有抢险救援人员在思想上要作好连续作战的准备。同时,救援力量将涉及到公安、医疗救护、自来水、煤气、交通等部门;由于被埋压待救的被困人员多,受装备限制,救援行动的有效性必减弱,因此,灾后救助将是长时间的连续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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