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倒楼事故调查报告

十日日十日日2023-08-3085 阅读0 评论

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个在建的13层楼全部倒塌,事件发生以后,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迅速作出重要的批示,要求上海的各个建筑管理部门、安监局、闵行区的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小组,彻底查清事故的原因,并从规划和施工许可,招投标资金的管理,施工图的审核等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严肃的处理。
2009年06月28日上午,上海市建筑管理部门发出紧急通知,立即要求对全市的建筑工程进行全面的普查。据了解,在建住宅楼的开发商是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公司,它的资质有效从00年10月1号到2004年的12月31号,即开发商的资质已经过期,政府相关部门也停止了该楼盘的销售,至于事故的原因还在核实当中。
据有关质检和调查部门初定:上海楼盘倒覆事故诱因之一是工地过高堆积建筑土方。
在大楼倒覆的前一天,由于工地施工造成大量堆土,附近的淀浦河防汛墙曾出现了70余米塌方险情,有关方面连夜组织抢险工作。发生事故后,现场依然可以看到防汛墙边的堆土高达一层楼,部分防汛墙断裂,向河边移出数十厘米。“这是否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事发当天,面对记者的提问,有关部门表示“尚不能确定”。不过,当天就有专家表示,“这可能是原因之一”。因为堆土过高可能压迫地基,导致地下土层移位、沉降,楼房地桩承受不了而断裂。

上海倒楼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倒楼事故的事件概述

时间: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
地点: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莲花河畔景苑”小区
事件:2009年6月27日清晨5时30分左右,“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整体倒塌,造成作业人员肖德坤逃生不及,被压窒息死亡。
伤亡:造成一名施工人员死亡,无其他人员受伤
原因:堆土和基坑为“事故直接技术原因”
施工单位: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光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浙江当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事故发生后,上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当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组建由市建设交通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的专家分析

2009年6月27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吕教授的电话,听完记者的简单叙述,他第一反应是“不太可能吧”。随后他仔细分析了记者提供的几张楼房倒塌的图片。“简直不敢相信,13层的楼房连根拔起,整体倒塌,却没有散架。从1956年开始研究房屋结构到现在,还没有见过房子这么倒下的。”吕教授感到不可思议。“如果经过正常的设计、施工,根本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从图片上分析,唯一能解释的理由应该是在房屋设计或施工的重要环节出了问题,而且很可能在打地基时出了问题。但8幢房子中另外7幢暂时没问题,原因一时很难说。”由于没有到现场勘查,吕教授表示不宜过早下判断,但据他猜测,施工方很可能偷工减料了。
在大城市,小高层、高层建筑林立,上海楼房倒塌事件引起部分身居高楼市民的担忧。有网友猜测房屋倒塌是否因为这幢楼房位于河畔?此话一出,网友们纷纷担忧起自家的房子。吕教授认为这种猜测毫无根据,上海楼房倒塌只是偶发事件。高层建筑的设计、施工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只要基础打得牢,施工过程中按部就班符合规定,房子不管在不在河边,正常情况下,造得再高也倒不了。
2009年6月27日,同济大学相关专业的教授也表示,在建楼房整体倒塌的事情一直较为罕见,尤其是在上海。他表示,这种高层建筑的桩基都会深达20-30米,并且都是钢筋混凝土建成,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倒塌。该教授认为,从技术上讲,这栋楼必须全部拆除掉,并且查明倒塌原因。如果要在此地重建楼房,必须重新做设计,并考虑地质方面的情况。
房屋倒塌原因倒覆事故的主要原因
上海“塌楼”调查结果公布:
新华网消息,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上海市政府7月3日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建大楼倾倒主因为两侧压力过大,房屋结构设计等符合要求。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表示,随着事故原因的公布,调查工作将转入事故责任调查。
他指出,上海将严查相关事故责任人。
6月27日5时30分,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幢13层在建楼房倒塌。上海组成14位勘察、设计、地质、水利、结构等相关专业专家参加的专家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据了解,事故责任调查由上海市安监局牵头负责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倾覆主要原因是,楼房北侧在短期内堆土高达10米,南侧正在开挖4.6米深的地下车库基坑,两侧压力差导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事故调查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江欢成说,事发楼房附近有过两次堆土施工:半年前第一次堆土距离楼房约20米,离防汛墙10米,高3到4米;第二次从6月20日起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堆土,6天内即高达10米,“致使压力过大”。
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南面4.6m深的地下车库基坑掏空13层楼房基础下面的土体,可能加速房屋南面的沉降,使房屋向南倾斜。
7号楼北侧堆土太高,堆载已是土承载力的两倍多,使第3层土和第4层土处于塑性流动状态,造成土体向淀浦河方向的局部滑动,滑动面上的滑动力使桩基倾斜,使向南倾斜的上部结构加速向南倾斜。
同时,10m高的堆土是快速堆上的,这部分堆土是松散的,在雨水的作用下,堆土自身要滑动,滑动的动力水平作用在房屋的基础上,不但使该楼水平位移,更严重的是这个力与深层的土体滑移力引成一对力偶,加速桩基继续倾斜。高层建筑上部结构的重力对基础底面积形心的力矩随着倾斜的不断扩大而增加,最后使得高层建筑上部结构向南迅速倒塌至地。 这个过程是逐步发生的,是可以监测得到的,直到高层建筑倾斜到一定数值才会突然倾倒。土体不滑动,高层建筑上部结构是不会迅速倒塌的。这是土体滑动造成的失稳破坏。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的事故调查

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个在建的13层楼全部倒塌,事件发生以后,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迅速作出重要的批示,要求上海的各个建筑管理部门、安监局、闵行区的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小组,彻底查清事故的原因,并从规划和施工许可,招投标资金的管理,施工图的审核等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严肃的处理。
2009年06月28日上午,上海市建筑管理部门发出紧急通知,立即要求对全市的建筑工程进行全面的普查。据了解,在建住宅楼的开发商是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公司,它的资质有效从00年10月1号到2004年的12月31号,即开发商的资质已经过期,政府相关部门也停止了该楼盘的销售,至于事故的原因还在核实当中。
据有关质检和调查部门初定:上海楼盘倒覆事故诱因之一是工地过高堆积建筑土方。
在大楼倒覆的前一天,由于工地施工造成大量堆土,附近的淀浦河防汛墙曾出现了70余米塌方险情,有关方面连夜组织抢险工作。发生事故后,现场依然可以看到防汛墙边的堆土高达一层楼,部分防汛墙断裂,向河边移出数十厘米。“这是否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事发当天,面对记者的提问,有关部门表示“尚不能确定”。不过,当天就有专家表示,“这可能是原因之一”。因为堆土过高可能压迫地基,导致地下土层移位、沉降,楼房地桩承受不了而断裂。

上海倒楼事故的事故原因

7月3日上午,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江欢成领衔、由来自勘察、设计、地质、水利、结构等相关专业的14位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专家组关于倒楼事件的调查报告。主要有:
1、房屋倾倒的主要原因是,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2、倾倒事故发生后,对其它房屋周边的堆土及时采取了卸土、填坑等措施,目前地基和房屋变形稳定,房屋倾倒的隐患已经排除。
3、原勘察报告,经现场补充勘察和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原结构设计,经复核符合规范要求;大楼所用PHC管桩,经检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4、建议进一步分析房屋倾倒机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同时对周边房屋进一步检测和监测,确保安全。
在新闻发布会上,专家组组长江欢成院士表示,事发楼房附近有过两次堆土施工:第一次堆土施工发生在半年前,堆土距离楼房约20米,离防汛墙10米,高3到4米。第二次堆土施工发生在6月下旬。6月20日,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土方紧贴建筑物堆积在楼房北侧,堆土在6天内即高达10米。
上海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技术总监顾国荣是专家组成员之一。他表示,第二次堆土是造成楼房倒覆的主要原因。“土方在短时间内快速堆积,产生了3000吨左右的侧向力,加之楼房前方由于开挖基坑出现凌空面,导致楼房产生10厘米左右的位移,对PHC桩(预应力高强混凝土)产生很大的偏心弯矩,最终破坏桩基,引起楼房整体倒覆。”
专家组在经过勘察、检验、复核后认为,倒覆大楼的原勘察报告、原设计结构和大楼所用的PHC管桩都符合规范要求。针对部分桩基是空心水泥管的疑问,江欢成表示,空心桩是很好的桩型,节省材料,垂直承载力很强。同时,从设计角度来说,建筑物通常不依靠桩基来抵抗水平推力。
对于是否因开挖基坑导致楼房倒覆的疑问,专家组成员、上海建工集团高级工程师范庆国表示,在上海的地质条件下可以进行基坑开挖,但土方一定要外运。开挖基坑的案例在上海有几百例,包括上海南京路保护性建筑施工都采用过这种方法。倒覆楼房的施工问题不在于开挖基坑,而在于土方没有外运,造成楼房前后高低差,产生非常大的压力。他还表示,倒覆楼房前方的基坑设计为4.6米,符合规范要求。
对于事故的原因,江欢成还表示,“倒覆事故简单地说就是无知导致无畏,是认识上缺乏科学态度、蛮干。”江欢成甚至表示,“我从业46年来,这种事情还从未听说过,从未见过,这是第一次,我也希望是最后一次。”
7月28日,上海市政府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即如本文开头所述,由市府事故调查组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谢黎明在会上通报公布了责任认定及处理情况。这起事故被定性为一起“社会影响恶劣,性质非常严重”的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大楼两侧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移位”,间接原因有六个;土方堆放不当;开挖基坑违规;监理不到位;管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到位;基坑围护桩施工不规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认定建设单位梅都房地产公司、总包单位众欣建筑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土方开挖单位索途清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基坑围护及桩基工程施工单位胜腾基础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因而对上述单位分别给予经济罚款总计150万,其中对梅都房地产公司和众欣建筑公司,均处以法定最高限额罚款。对众欣建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吊销。待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后,吊销梅都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监理单位光启监理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吊销其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工程监测单位协力勘察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其中6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审;追究相关政府官员的责任,其中,闵行区副区长连正华和梅陇镇镇长施宝其、副镇长周亮等公职人员,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分别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新闻发布会上还公布,梅都房地产多名股东在镇属事业单位任职情况属实,相关人员必须与单位脱钩;梅陇镇征地服务所予以撤销建制,并将对其进行审计和资产清理;阙敬德不是国家机关公务员;镇长助理身份属于违规任命;对调查中发现的阙敬德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将立案调查;对事故涉及的其它问题和相关线索;有关部门将继续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公众公布。
至此,上海市政府承诺的“给人民群众一个明确交代”,在短短一个月内终于有了个结果。
作为事故处理的尾声,闵行区新闻办于7月31日晚间对外公布,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将作为第三方回购欲退房的莲花河畔未倒楼房。万科公司也同时发布了相关通告,表示应梅都公司邀请,作为第三方托管“莲花河畔景苑”楼盘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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