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个在建的13层楼全部倒塌,事件发生以后,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迅速作出重要的批示,要求上海的各个建筑管理部门、安监局、闵行区的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小组,彻底查清事故的原因,并从规划和施工许可,招投标资金的管理,施工图的审核等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严肃的处理。
2009年06月28日上午,上海市建筑管理部门发出紧急通知,立即要求对全市的建筑工程进行全面的普查。据了解,在建住宅楼的开发商是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公司,它的资质有效从00年10月1号到2004年的12月31号,即开发商的资质已经过期,政府相关部门也停止了该楼盘的销售,至于事故的原因还在核实当中。
据有关质检和调查部门初定:上海楼盘倒覆事故诱因之一是工地过高堆积建筑土方。
在大楼倒覆的前一天,由于工地施工造成大量堆土,附近的淀浦河防汛墙曾出现了70余米塌方险情,有关方面连夜组织抢险工作。发生事故后,现场依然可以看到防汛墙边的堆土高达一层楼,部分防汛墙断裂,向河边移出数十厘米。“这是否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事发当天,面对记者的提问,有关部门表示“尚不能确定”。不过,当天就有专家表示,“这可能是原因之一”。因为堆土过高可能压迫地基,导致地下土层移位、沉降,楼房地桩承受不了而断裂。
2009上海大楼为什么会倒塌是结构问题吗
专家分析 “53年从未见过房子这么倒的” 东大吕志涛院士分析施工可能“偷工减料”了 昨天,已从事土木工程研究53年的工程院院士、东南大学吕志涛教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上海13层楼房倒塌事件感到震惊。他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几率微乎其微。由于没有到实地调查,吕教授初步猜测楼房倒塌的原因可能是施工方偷工减料。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吕教授的电话,听完记者的简单叙述,他第一反应是“不太可能吧”。随后他仔细分析了记者提供的几张楼房倒塌的图片。“简直不敢相信,13层的楼房连根拔起,整体倒塌,却没有散架。从1956年开始研究房屋结构到现在,还没有见过房子这么倒下的。”吕教授感到不可思议。“如果经过正常的设计、施工,根本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从图片上分析,唯一能解释的理由应该是在房屋设计或施工的重要环节出了问题,而且很可能在打地基时出了问题。但8幢房子中另外7幢暂时没问题,原因一时很难说。”由于没有到现场勘查,吕教授表示不宜过早下判断,但据他猜测,施工方很可能偷工减料了。 在大城市,小高层、高层建筑林立,上海楼房倒塌事件引起部分身居高楼市民的担忧。有网友猜测房屋倒塌是否因为这幢楼房位于河畔?此话一出,网友们纷纷担忧起自家的房子。吕教授认为这种猜测毫无根据,上海楼房倒塌只是偶发事件。高层建筑的设计、施工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只要基础打得牢,施工过程中按部就班符合规定,房子不管在不在河边,正常情况下,造得再高也倒不了。 昨天,同济大学相关专业的教授也表示,在建楼房整体倒塌的事情一直较为罕见,尤其是在上海。他表示,这种高层建筑的桩基都会深达20-30米,并且都是钢筋混凝土建成,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倒塌。该教授认为,从技术上讲,这栋楼必须全部拆除掉,并且查明倒塌原因。如果要在此地重建楼房,必须重新做设计,并考虑地质方面的情况。 坊间猜测 三种原因导致在建大楼“卧倒” 建地下车库?防汛墙损毁?房子质量?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对于事故的调查仍然在进行中,对于事故的原因,目前坊间有以下三种猜测。 原因一:建地下车库导致? 据了解,楼房倒下的南侧地面下方,原本是一个在建地下车库,土建已基本完成,防汛墙边的大量渣土就是从这里挖出的。有人分析猜测认为,很有可能是地下车库挖得过头了,一旁的楼房地基松垮后,房子就倒了。 原因二:防汛墙损毁导致? 就在前天,距离倒塌楼房百米远的该小区范围内一堵长70多米的淀浦河防汛墙发生损毁。据现场勘查,损毁原因很可能与渣土重量过大,造成地面沉降后挤压防汛墙体有关。 记者昨天在现场看到,临河的这排小高层与淀浦河防汛墙之间仍然堆积着大量渣土。不过,倒塌事故发生地和防汛墙损毁地中间有百余米的距离。 对于防汛墙导致楼房倒塌的说法,网友handson021在搜房网发帖称,自己是学结构设计的,防汛墙的问题是借口,房屋设计时要考虑沉降的,包括不均匀沉降,如果与防汛墙有关,那么倒塌的方向应该是向着防汛墙方向,但是实际却是相反的。 原因三:房子有质量问题? 网友handson021怀疑该房的基础施工有问题。还有建筑业内人士在看了现场图片后分析认为,最有可能是地基出现问题,因为莲花河畔景苑所在的区域属于上海流沙比较严重的区域,如果没有牢固地基,很容易引起房屋倾斜。该人士认为有可能是对土芯取样出现问题,导致设计存在偏差;或者是打桩不深、水泥标号等存在问题,因为地桩的水泥有高标要求,如果没有达到会发生断裂。上海楼房倒塌事故的专家分析
2009年6月27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吕教授的电话,听完记者的简单叙述,他第一反应是“不太可能吧”。随后他仔细分析了记者提供的几张楼房倒塌的图片。“简直不敢相信,13层的楼房连根拔起,整体倒塌,却没有散架。从1956年开始研究房屋结构到现在,还没有见过房子这么倒下的。”吕教授感到不可思议。“如果经过正常的设计、施工,根本不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从图片上分析,唯一能解释的理由应该是在房屋设计或施工的重要环节出了问题,而且很可能在打地基时出了问题。但8幢房子中另外7幢暂时没问题,原因一时很难说。”由于没有到现场勘查,吕教授表示不宜过早下判断,但据他猜测,施工方很可能偷工减料了。
在大城市,小高层、高层建筑林立,上海楼房倒塌事件引起部分身居高楼市民的担忧。有网友猜测房屋倒塌是否因为这幢楼房位于河畔?此话一出,网友们纷纷担忧起自家的房子。吕教授认为这种猜测毫无根据,上海楼房倒塌只是偶发事件。高层建筑的设计、施工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只要基础打得牢,施工过程中按部就班符合规定,房子不管在不在河边,正常情况下,造得再高也倒不了。
2009年6月27日,同济大学相关专业的教授也表示,在建楼房整体倒塌的事情一直较为罕见,尤其是在上海。他表示,这种高层建筑的桩基都会深达20-30米,并且都是钢筋混凝土建成,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倒塌。该教授认为,从技术上讲,这栋楼必须全部拆除掉,并且查明倒塌原因。如果要在此地重建楼房,必须重新做设计,并考虑地质方面的情况。
房屋倒塌原因倒覆事故的主要原因
上海“塌楼”调查结果公布:
新华网消息,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上海市政府7月3日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建大楼倾倒主因为两侧压力过大,房屋结构设计等符合要求。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表示,随着事故原因的公布,调查工作将转入事故责任调查。
他指出,上海将严查相关事故责任人。
6月27日5时30分,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幢13层在建楼房倒塌。上海组成14位勘察、设计、地质、水利、结构等相关专业专家参加的专家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据了解,事故责任调查由上海市安监局牵头负责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倾覆主要原因是,楼房北侧在短期内堆土高达10米,南侧正在开挖4.6米深的地下车库基坑,两侧压力差导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
事故调查专家组组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江欢成说,事发楼房附近有过两次堆土施工:半年前第一次堆土距离楼房约20米,离防汛墙10米,高3到4米;第二次从6月20日起施工方在事发楼盘前方开挖基坑堆土,6天内即高达10米,“致使压力过大”。
紧贴7号楼北侧,在短期内堆土过高,最高处达10米左右;与此同时,紧邻大楼南侧的地下车库基坑正在开挖,开挖深度4.6米,大楼两侧的压力差使土体产生水平位移,过大的水平力超过了桩基的抗侧能力,导致房屋倾倒。南面4.6m深的地下车库基坑掏空13层楼房基础下面的土体,可能加速房屋南面的沉降,使房屋向南倾斜。
7号楼北侧堆土太高,堆载已是土承载力的两倍多,使第3层土和第4层土处于塑性流动状态,造成土体向淀浦河方向的局部滑动,滑动面上的滑动力使桩基倾斜,使向南倾斜的上部结构加速向南倾斜。
同时,10m高的堆土是快速堆上的,这部分堆土是松散的,在雨水的作用下,堆土自身要滑动,滑动的动力水平作用在房屋的基础上,不但使该楼水平位移,更严重的是这个力与深层的土体滑移力引成一对力偶,加速桩基继续倾斜。高层建筑上部结构的重力对基础底面积形心的力矩随着倾斜的不断扩大而增加,最后使得高层建筑上部结构向南迅速倒塌至地。 这个过程是逐步发生的,是可以监测得到的,直到高层建筑倾斜到一定数值才会突然倾倒。土体不滑动,高层建筑上部结构是不会迅速倒塌的。这是土体滑动造成的失稳破坏。
上海楼房倒塌事故的事故调查
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一个在建的13层楼全部倒塌,事件发生以后,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迅速作出重要的批示,要求上海的各个建筑管理部门、安监局、闵行区的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小组,彻底查清事故的原因,并从规划和施工许可,招投标资金的管理,施工图的审核等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严肃的处理。
2009年06月28日上午,上海市建筑管理部门发出紧急通知,立即要求对全市的建筑工程进行全面的普查。据了解,在建住宅楼的开发商是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公司,它的资质有效从00年10月1号到2004年的12月31号,即开发商的资质已经过期,政府相关部门也停止了该楼盘的销售,至于事故的原因还在核实当中。
据有关质检和调查部门初定:上海楼盘倒覆事故诱因之一是工地过高堆积建筑土方。
在大楼倒覆的前一天,由于工地施工造成大量堆土,附近的淀浦河防汛墙曾出现了70余米塌方险情,有关方面连夜组织抢险工作。发生事故后,现场依然可以看到防汛墙边的堆土高达一层楼,部分防汛墙断裂,向河边移出数十厘米。“这是否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事发当天,面对记者的提问,有关部门表示“尚不能确定”。不过,当天就有专家表示,“这可能是原因之一”。因为堆土过高可能压迫地基,导致地下土层移位、沉降,楼房地桩承受不了而断裂。
上海倒塌楼房事件 开发商背景
梅都房地产有24位股东。其中,法定代表人张志琴,工作单位是梅陇镇镇政府;另一大股东阙敬德来自上海迅豪置业有限公司 ,包括阙在内,一共有14名股东来自迅豪置业;另外有3名股东来自梅陇镇征地事务所,一名股东来自梅陇镇土地管理所;其他还有股东来自闵行动物疾病控制中心。仅有一名股东的工作单位是梅都房地产。阙敬德的身份是 “闵行区梅陇镇镇长助理”,同时兼梅陇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总经理。上海莲花河畔的倒楼的背后股东
序号姓名身份证序列号工作单位入股金额(万元)
1张志琴310221591119361 梅陇镇人民政府515(知道为什么2004年到期的营建许可证至今还有效的原因了)
2阙敬德31022158082036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20
3张耀杰310104520320401 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4沈建忠310221590918363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闵行非正规服务中心10
5萧敏华310104720202244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5
6钱建萍31010469021340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5
7阙建平31011278012821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5
8何斌310105780915401 梅陇镇土地管理所5
9付磊310112780914211 梅陇镇征地服务所5
10石慧鸿310102790719216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5
11刘林娟310221570212362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5
12石慧芳310221771203362 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5
13张锦梁310221591213361 梅陇镇征地服务所10
14夏建华310221621112367 梅陇镇征地服务所10
15沈辉310221731121361 闵行农业综合执法队、动物疾控中心5
16傅翠娟310221610729362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5
17蒋翠珍310107580526204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18吴瑜娟310230520628312 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梅陇镇养老院5
19徐平锋31010460100240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20张伟31010458031040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21唐学诚310104581106483 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
22沈国才31022159101536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23俞锋310225780716001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24徐道安310104590630403 迅豪置业有限公司、梅陇镇养老院10
注:
张锦梁: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所长(土地国有,别看官不大,权力非同小可)
徐道安:迅梅物业有限公司经理
阙敬德 镇长助理、征地所所长(两位所长都是股东,但阙所长在名单中隐瞒了自己的身份)
阙建平310112780128211(鸡犬升天,阙敬德之子)
另有一份《沪杭磁浮工程建设(上海段)闵行区指挥部梅陇办公室》组成成员名单:
"各有关单位:
沪杭磁浮工程建设(上海段)是上海市重大工程,我镇与区政府的前期动拆迁工作包干协议已经签订,项目已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为加强领导,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沪杭磁浮工程建设(上海段)闵行区指挥部梅陇办公室,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施宝其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主 任:宗 华 党委委员
周 亮 副镇长
李明国 副镇长
张光辉 镇重大办主任
成 员:阙敬德 镇长助理、征地所所长
顾金鑫 机关支部书记
杨殿昌 社区管理中心主任
王 敏 政法委委员、综治办主任
金 莉 党政办主任
邓裕康 信访办主任
朱德华 村建办主任
沈晓春 社发办主任、城管所所长
汤跃龙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孙永山 司法所所长
凌 强 文化站站长
任伟萍 财政所所长
慕育清 安全办主任
朱伟明 市政所所长
陆文龙 用电办主任
凌兴其 规土所所长
张国明 水务站站长、农服中心主任
王吉平 梅陇派出所所长
张金高 张慕村村主任
许任忠 陇西村村主任
张锦梁 征地所副所长
唐学诚 征地所副所长
杜国顺 规土所副所长
梅惠兴 莲城公司副经理
何忠良 环保干部
顾玉兴 梅陇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
徐文娟 梅陇一居主任
办公室下设工作组,工作组设在镇征地服务所
组 长:阙敬德(兼)、顾金鑫(兼)
副组长:张锦梁、唐学诚、梅惠兴
工作人员:石慧鸿、陆燕、顾凯文、萧敏华、付磊,另由各镇属单位抽调8-10名有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参加我镇磁浮的重大工程动拆迁工作。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接替者自然更替。
特此通知。
二○○七年二月七日"
(几乎梅陇镇政府的所有官员都是"办公室"成员,那么就是说,这些官员都有或大或小的权力参与工程的承包与发包,其中的猫腻不得而知,真是闷声发大财)
另据报导
"莲花河畔景苑"项目土地梅陇镇26号地块编号闵字(2003)197号,土地出让日期为2003年10月10日,项目容积率1.8,中标价格4600万元。以这一成交价格计算,土地楼板价格不到604元/平方米。
东方早报记者 刘秀浩
6月27日,闵行楼盘"莲花河畔景苑"一幢在建13层高楼整体倒塌后,该楼盘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一直没有现身。如果不是这次罕见事故,对于这家民营企业来说,楼市的火爆足以让他们赚得"盆满钵满"。
早报记者昨天了解到,这个销售累计合同均价为每平方米14297元的楼盘,其项目土地获得于6年前,当时中标地价仅为604元/平方米,不足同期公开出让土地的三分之一。
梅陇镇26号地块出让方式为邀请中标("出让"给了自己)
根据2003年上海有偿使用地块一览表,早报记者查询获悉,"莲花河畔景苑"项目土地梅陇镇26号地块编号闵字(2003)197号,土地出让日期为 2003年10月10日,项目容积率1.8,中标价格4600万元。以这一成交价格计算,土地楼板价格不到604元/平方米,仅占到目前房价的4.2%。
与此同时,地块出让方式并非公开出让,而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3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以沪府土用批 (2002)426号文批准征用集体土地18879平方米(折合1.8879公顷)。征用地块位于闵行区梅陇镇张慕村,即梅陇镇26号地块的一部分,同时,公告显示,梅陇镇26号地块的出让形式为邀请招标。
(当初这块土地的价格仅是当时地价的三分之一,而建筑材料价格和建设成本的浮动是有限的,就是说,即使在今天,该楼盘的开发成本也不过是房价的十分之一(此楼盘房价已涨到一万五千元/平方米),这个天文数字的暴利说明什么?即使利润这么巨大,还是出现了世界第八大奇迹,钱都搂进自己腰包了吗?我看不尽然,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上一级领导呢?还有上一级的上一级、上一级的上一级的上一级呢?用句老外的话说:这种事故原因在于,他们把钱都用去行贿了,而不是花在建筑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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