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跑女孩遇害案宣判(晨跑女孩遇害案宣判结果)

十日日十日日 2023-08-25 74 阅读

湖北女孩晨跑遇害,嫌犯已被抓获,嫌犯需承当什么法律责任?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这一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很可能被处以死刑或者是无期徒刑。人生中,最痛苦的事情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了,湖北一个女孩朱甜甜在晨跑时遇害,让朱甜甜的父母非常悲痛。我想,杀人犯最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2021年11月1日,湖北当地分行接到朱某的报警,称他21岁的女儿朱甜甜在晨跑中失去联系。5日凌晨,有关部门在南门山林中发现了朱甜甜的尸体。当时,受害人的家人怀疑是他杀。8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成功逮捕。

朱甜甜的母亲马女士和女儿以前一直住在深圳,朱甜甜是一名幼儿园教师,工作是事业单位,也比较稳定。朱甜甜的父母已经离婚了,朱甜甜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不久前刚刚度过了21岁的生日,事发之前朱甜甜住在她父亲的房子里,事故现场是南山公园,距离她父亲的家大约500米。

朱甜甜一直有早上跑步的习惯,朱甜甜以前住在深圳时,每天早上五点左右出门。虽然晨练可以锻炼身体,但过早出门并不安全。例如公园有很高的山脉,森林茂密,杂草丛生。太早或太晚,公园里几乎没有人。在这样的时间和地点上来看,对女性来说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如果朱甜甜能提高警惕,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晨练在每天黎明后出门,形成固定的时间规则,那么晨练后及时回家,就会大大提高她的安全性。因为黎明后,视线会更清晰,公园里的人流也会更大。即使杀人犯有不合理的欲望,他也无法行动。 

当天7点40分左右,朱爸爸还与女儿通了电话。当时朱甜甜正在公园里爬山,但当他在8:20再次给她打电话时,朱甜甜关机了。最终留给朱甜甜父母的只有女儿冰冷的身体,和无尽的悲伤。

希望两位长者能尽快摆脱失去女儿的阴影,相信这也是朱甜甜对他们的期望。同时,希望所有女性同胞时刻保持警惕,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湖北襄阳21岁女孩晨跑遇害,嫌疑人已经被捕,嫌犯究竟为何杀人?

湖北襄阳21岁女孩晨跑遇害,嫌疑人已经被捕,据悉,嫌疑人就是当地居民,到底为何要杀害年仅21岁的朱某警方并未通报,此案还在进一步的调查当中!这位嫌疑人已经四十多岁,算是人到中年,却做出 这等荒唐事,杀害了一个和自己女儿一般大的女生,让人唏嘘不已!

虽然说警方并未通报案件的细节,但是网上传出了一些消息,

张某之所以要杀害朱某,好像是临时起意,贪恋朱某年轻貌美,朱某反抗才会被杀!

如果真的是这个原因,那么,理应当判张某死刑!人到中年却害了一个如花似玉般的女生,让人愤怒!让人发指!

二十一岁,正是花样年华,二十一岁的朱某人生才刚刚开始,却戛然而止,让人感慨不已!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朱某没有去爬山,没有去跑步,待在家里看看书,安心备考,也许一切都不会发生!然而,时光不能倒流,事情已经发生了!朱某的被害身亡,让朱某的家人悲痛不已!

人迹罕至

据悉,朱某不常在湖北襄阳生活,她此番是从深圳回到家乡考编制的!也许正是因为对于公园不是非常熟悉,才让她上了山,去了人迹罕至的地方!正是因为去了没有人的地方,才让犯罪嫌疑人张某起了杀心!若是朱某跑步的地方有很多人在锻炼,她大概率不会遭遇此劫!正是因为她跑到了山上,几乎没有人影,才让张某临时起意,最终酿成了惨案!

警示

朱某被害,也给了我们一些警示!不管是跑步还是郊游,最好多人同行!没事不要自己去一些人烟稀少的地方!凡事小心谨慎一些,方可确保自己是绝对安全的!

湖北襄阳21岁女孩晨跑遇害,嫌疑人已经被捕,网友纷纷呼吁判其死刑!

湖北晨跑女孩失踪遇害案的嫌犯此前有过前科,他此次作案后是否会被判死刑?

  我认为该嫌犯犯下如此恶性事件,行为十分恶劣,并且在此之前有过前科,在服刑后并没有积极悔过,应当被判处死刑。

  在这起事件中,一方面给晨跑夜跑的人敲响了警钟,在跑步时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不要到人流量稀少,荒无人烟地区,对于不熟悉的地区路段,一定不要深入跑步时,最好约上三五好友一起,不要单独出行,女孩子在锻炼身体时一定要同家人或朋友一块,不要独自出门,身上也不要有过于明显的财务标志暴露在外,以免引起不法之徒觊觎之心。同时一个有过作案前科的人在监狱内积极改造后,仍然释放后继续作案,对于这类人群的关注点一定要加大,刚刚释放人员对社会危害性依然很大,需要重点关注。

  一、事件始末是什么?

  事情非常简单,一个在深圳工作的女孩,因回到湖北老家,准备当地事业单位考试,在深圳时有晨跑习惯的,她回到老家后依然保持了这个习惯,在某天早晨晨跑后和家人联系要进山跑步,随后失联经过警方以及当地群众连续寻找,最终女孩被发现,被你发现后的女孩已经死亡,身上有被侵犯的痕迹,警方通过这些痕迹迅速了锁定嫌疑人先人已经被抓获,抓获嫌疑人是一个刚刚从监狱服刑释放后人员,该人员对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审判当中。

  二、嫌犯一定要严肃处理

  我认为这名嫌疑人一定要判决死刑,一个处于花季的女孩就因为这个嫌疑人的恶念,就失去了自己的生命,这种恶性犯罪一定要从严判决,这种具有社会危害性极大的人,不应该让他再回到社会,应当剥夺他的政治权利以及生命,他需要为自己犯下的恶果承担相应的处罚。

  三、这件事给予了我们很多教训。

  从这件事中,我认为很多有锻炼习惯的人要汲取教训,在锻炼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生命为前提,社会上仍然存在很多无视生命,漠视生命的人。

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凶手获死刑,凶手的作案目的是什么?

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凶手获死刑,凶手作案目的是为了金钱。他平时喜欢在网络上赌博,欠下了不少的钱财,平时脾气很差,本身也谈过恋爱,到了谈婚论嫁时,男子嫌弃彩礼太高,还将未婚妻打了一顿。遇害女子是一位可怜的单亲妈妈,平时生活也比较忙碌,夜跑是一种生活习惯,在夜跑之前,还发了一条朋友圈,可是这朋友圈发完之后就天人永隔。女孩子在外跑步时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一定要在光线好、人流量多的地方跑步,那么让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凶手获死刑

这名女子外出时戴着金手镯和金耳饰,引起了凶手注意。凶手看到四下无人,于是就打起了首饰的主意,女子把自己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凶手,凶手生怕女子去报案,想起了灭口。前后作案过程长达7个小时,女子受了不少折磨,生怕女子还活着向相关部门举报自己,就用石头一次次的砸向女子的后脑勺。作案手法令人发指,这件事情也引起了轰动。

二,凶手作案目的是什么?

凶手最主要的作案目的就是想拿走女子的钱,凶手曾经入过伍,退伍了之后无事可干,每天都是游手好闲,天天在网上泡着,接触到了网络赌博。男子即使是在庭审现场,也没有表现出后悔。即使是当时有人指着他的鼻子骂,他还冲动的想要去打骂他的人。可见性格之暴躁、残忍,有很多人表面上看起来风平浪静,实际上毫无怜悯之心,这类人群有反社会人格,千万不要试图用自己善良的心去感化,只有法律能够制裁这类人。

总之,被害者的父母已经快70的高龄,自从女儿走后,他们痛不欲生。在得知这一判决结果之后,老人激动的流着眼泪,连连向媒体说感谢,希望逝者安息,坏人最终得到的惩罚让人欣慰。

湖北女孩晨跑遇害,嫌犯已被抓获,嫌犯需承当什么法律责任?

湖北女孩晨跑遇害,嫌犯已被抓获,嫌犯需承当什么法律责任?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这一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很可能被处以死刑或者是无期徒刑。人生中,最痛苦的事情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了,湖北一个女孩朱甜甜在晨跑时遇害,让朱甜甜的父母非常悲痛。我想,杀人犯最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2021年11月1日,湖北当地分行接到朱某的报警,称他21岁的女儿朱甜甜在晨跑中失去联系。5日凌晨,有关部门在南门山林中发现了朱甜甜的尸体。当时,受害人的家人怀疑是他杀。8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成功逮捕。

朱甜甜的母亲马女士和女儿以前一直住在深圳,朱甜甜是一名幼儿园教师,工作是事业单位,也比较稳定。朱甜甜的父母已经离婚了,朱甜甜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不久前刚刚度过了21岁的生日,事发之前朱甜甜住在她父亲的房子里,事故现场是南山公园,距离她父亲的家大约500米。

朱甜甜一直有早上跑步的习惯,朱甜甜以前住在深圳时,每天早上五点左右出门。虽然晨练可以锻炼身体,但过早出门并不安全。例如公园有很高的山脉,森林茂密,杂草丛生。太早或太晚,公园里几乎没有人。在这样的时间和地点上来看,对女性来说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如果朱甜甜能提高警惕,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晨练在每天黎明后出门,形成固定的时间规则,那么晨练后及时回家,就会大大提高她的安全性。因为黎明后,视线会更清晰,公园里的人流也会更大。即使杀人犯有不合理的欲望,他也无法行动。 

当天7点40分左右,朱爸爸还与女儿通了电话。当时朱甜甜正在公园里爬山,但当他在8:20再次给她打电话时,朱甜甜关机了。最终留给朱甜甜父母的只有女儿冰冷的身体,和无尽的悲伤。

希望两位长者能尽快摆脱失去女儿的阴影,相信这也是朱甜甜对他们的期望。同时,希望所有女性同胞时刻保持警惕,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乐山中院:女子夜跑遇害案凶手获死刑,凶手李健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李健是一个很狡猾又残暴的人,抢劫成功后发现对方在自己面前报警,为了防止事情败露,将其敲晕,然后拖到野外准备掩埋。掩埋过程中发现受害者仍然有生命迹象,就拿着工具活活敲死了对方,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在面对法院审判时,还想狡辩自己并没有抢劫,声称自己早就与受害者认识,检查方却没有发现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两人认识,由此可见李健在撒谎。


  

一、女孩夜跑遇害的具体过程。


  案发当天天下午5点受害者王某由于无聊来到离家附近不远处的绿荫公园散步,回去途中遇上了李健。李健由于赌博欠下了不少外债,看到王某手上戴着金镯子,李健就跑过去搭讪,并威胁王某交出金镯子。

王某把镯子交出去后选择了报警,这个动作被李健看见了,随后李健把王某的手机抢走,并且将其敲晕。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李健干脆杀了王某埋在了附近山区。打扫完现场后,意见拿着受害者所有财物逃跑了。


  案发7天后,受害者尸体被找到,李健也被成功抓获。经过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最后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决李健死刑。
 

 二、对于这起案件我有何看法?


  李健最终判死刑罪有应得,通过这件事提醒所有女性,外出时一定不要带贵重物品注意引起他人注意,面对歹徒威胁时尽量配合,如果对方愿意放过自己,千万不要当面报警,不然很容易引起对方杀人灭口。平时没事不要跑到人烟罕至的地方,最好能够带上防狼工具出门,多学一些自救动作。有时候并不是歹徒想犯罪,而是因为自己为歹徒创造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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