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爱军,男,汉族,1966年8月生,河北乐亭人,河北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河北唐山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2年8月,马爱军被拘留。[4]
1985.09-1987.07唐山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7.09--1996.10乐亭县公安局科员
1996.10--1998.04乐亭县公安局古河派出所副所长
1998.04--1999.07乐亭县公安局汀流河派出所所长、指导员
1999.07--2002.02乐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教导员
2002.02--2004.03乐亭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1999.09--2002.07河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4.03-2006.09乐亭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2002.09-2004.12,河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学专业学习;2002.05-2004.05,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法学专业学习)
2006.09--2008.07乐亭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教导员
2008.07--2012.05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政委
2012.05--2013.12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局长
2013.12-2018.07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2018.07--2018.08唐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局长、路北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8.08——唐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局长、路北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1]
唐山市公安局现任副局长叫什么多大年龄?
唐山市公安局现任副局长:
1、许少安:
历任乐亭县公安局局长,唐山市公安局治安处处长,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20年7月6日,据河北省唐山市纪委监委消息: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许少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毕登义:
唐山市公安局路南区公安分局局长。1962年出生,1981年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河北公安学校毕业,分配到丰南县公安局工作,历任干警、派出所副所长,公安局预审科副科长、科长、政治处主任、副政委、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等职。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保卫工作;掌握全市影响政治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治安事故和骚乱,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管理特种行业和危险物品;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场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许少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登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唐山市公安局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被查,背后的原因有哪些?
根据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于唐山市某烧烤店暴力打人事件及其他相关案件公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正在开展调查,而涉案人员就是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对于这名局长的被查也是很多网友预料的事情。而对于这名局长被查的背后原因有两个方面,第1个方面就是这名局长违反了纪律;第2个方面就是这名局长利用自己的职权徇私舞弊,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
一、这名局长违反了党内纪律
根据权威媒体报道,这名局长正在接受廊坊市纪委监察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因为这名局长涉嫌违反纪律,而对于这名局长被调查正是因为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而引起的,因为这个打人事件是一个导火索,这名马局长在当地的管辖区范围内利用自己的职权做出了党内很多违纪的事情,所以被河北省纪委监察部门调查。二、这名局长徇私舞弊
根据权威部门发布的消息,这名局长还存在徇私舞弊的现象,因为这名局长利用自己的职权对一些社会人员进行了一些法律上的保护,所以唐三打人事件只是一个导火索,而这名局长就是通过自己的职权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并且利用自己相应的职权获取了大量的利益。三、总结
总的来说,这名局长被查对于各大网友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因为自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以来,很多双眼睛都在盯着这些警察的办事效率,同时相关的纪委监察部门也非常重视,而对于这名马局长被查也获得了很多网友的认可,因为保护伞不除,那么人们的安全就得不到保障。同时希望相关部门对于此类事件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彻查,这样才能肃清这些社会上的毒瘤。
曹妃甸区公安局的主要领导
河北省公安厅任命原唐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么春雨为第一任曹妃甸区公安局局长(正县处级) ,任命原路北区副区长、兼路北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春为第一任曹妃甸区公安局政委(正县处级) 。
唐山市路北区区长是谁?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爱军,男,汉族,1966年8月生,河北乐亭人,河北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1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河北唐山路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2年8月,马爱军被拘留。[4]
1985.09-1987.07唐山人民警察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7.09--1996.10乐亭县公安局科员
1996.10--1998.04乐亭县公安局古河派出所副所长
1998.04--1999.07乐亭县公安局汀流河派出所所长、指导员
1999.07--2002.02乐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长、教导员
2002.02--2004.03乐亭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1999.09--2002.07河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4.03-2006.09乐亭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2002.09-2004.12,河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学专业学习;2002.05-2004.05,中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法学专业学习)
2006.09--2008.07乐亭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教导员
2008.07--2012.05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政委
2012.05--2013.12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局长
2013.12-2018.07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2018.07--2018.08唐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局长、路北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8.08——唐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局长、路北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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