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通在逃人名单红通

十日日十日日2023-08-26411 阅读0 评论

目前仍有20名红通人员藏匿美国?

红通在逃人名单红通

是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7日刊文透露,

尚未归案的40名“百名红通人员”中,仍有20人藏匿在美国

2015年4月,中国公布的“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中,100人中有40人外逃至美国。据披露,截至目前仍有徐进、刘芳、刘昌明、石阳等20人藏匿在美国。

文章说,腐败是人类社会的公敌,合作打击跨国腐败犯罪、拒绝为腐败犯罪嫌犯和非法资金提供“避罪天堂”是国际社会达成的共识。

中国全面启动追逃追赃工作以来,截至2020年6月,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7831人,追回赃款196.54亿元人民币。这些数据有力印证了中国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是正义的事业,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扩展资料

美国是中国外逃人员最集中的国家: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7日刊文说,美国是中国外逃腐败和经济犯罪嫌疑人最集中的国家,也是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腐败分子潜逃和藏匿财富的天堂。

非盟数据显示,非洲近年来每年因非法金融流动而损失500多亿美元,过去50年因贪腐问题共损失1万亿美元,许多赃款最终都流向美国。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目前仍有20名“百名红通人员”藏匿美国

中央追办3名“红通人员”被集中缉捕并遣返,他们将会面临什么刑法?

近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国家监委、公安部与有关国家执法机关密切合作,“红通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杨玉荣、臧春伟、张衡贤在境外落网并被遣返回中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3名红通人员将面临相关处罚。

01、杨玉荣、臧春伟

杨玉荣、臧春伟是监察机关在办职务犯罪案件重要涉案人,涉嫌共同犯罪,涉案金额巨大。 职务犯罪包含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等,分别有不同的处罚标准。

 贪污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职务侵占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公款罪

我国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02、张衡

张衡贤系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勤海社区原党支部书记,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民土地款和国有企业工程款上千万元,2015年9月外逃。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红通人员是指什么?

红通人员指的是被国际刑警组织列入红色通缉令名单的人员。

9月19日,警方人员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将逃犯闵某押下飞机。

当日,经过上海公安机关锲而不舍的工作,逃往美国16年并已取得美国国籍的“红通人员”闵某被成功劝返回国,这是“猎狐2017”专项行动中首名回上海自首的美国籍境外逃犯。据了解,今年以来,上海公安机关在“猎狐2017”专项行动中已成功抓获64名犯罪嫌疑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873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476人,“百名红通人员”40人,追回赃款89.9亿元,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胜利。 一个个被追回的外逃人员案例一再证明:海外不是法外,外逃没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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