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隋英自己扩张

十日日十日日2023-08-2666 阅读0 评论
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简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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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平淡淡木头人
因为简隋英的人格魅力特别突出,同时他的缺点文里几乎都圆了回来。
简隋英最吸引我的是他发自内心的骄傲与强大。文中几次受挫,基本都是他自己调整好后,再意气风发的出现,仿佛没什么能折了他的傲骨。这不是那种与他人相比之后产生的傲慢,而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信,对自己能力、容貌、财富地位等等的自信,相信自己一定可以达成目的。
很多人都会心疼简隋英没人帮助,但我觉得,正是因为在独身一人的情况下,他依然能把大部分事情处理好,这种成就感更加促成了他的骄傲。受挫,自己完美解决,从而更加骄傲。所以在上帝视角看到简隋英的脆弱只是锦上添花,真正让我喜爱的是他不屈服于挫折的骄傲与强大。
其他一些细节上的魅力,比如自己生病但想着梁秘书要回家照顾孩子所以不愿太麻烦她;比如对小朱很平等,在李玉侮辱小朱的时候为小朱说话等等。
再有就是,很平常的,一米八,超级帅,贼有钱,交往没有家庭阻力,这种吧~( ̄▽ ̄~)~
再来说简隋英的几个比较明显的缺点。
他暴躁易怒,因为他受委屈没人替他站台,妈死的早爹不疼他,只能自己竖起浑身的刺硬刚回去;
他风流浪荡,但他看到李玉做饭的身影,第一次有了想安定下来的念头,因为他一直想有个家;
他最开始对李玉的追求堪称性骚扰,因为没人教过他怎么去爱一个人。前期李玉古井无波地冷眼看着他的示好,他就只能用如同小学男生去拽喜欢的女生的辫子这种引人生气的办法挑起李玉的情绪,让自己觉得李玉心里有他。
他前期发言油腻,但你想想,当真的有一个二十五六,身高腿长,衣品极好,皮肤白皙,面容精致的极品美男叼着一只玫瑰对你说“宝贝儿”的时候,你的第一反应会是油腻吗?而且说到底,认为一个人油腻的根本原因是他能力不够却自视甚高,但简隋英是真的有骄傲的资本。
李玉前期对他印象差,一方面是因为简隋林长期的诋毁,另一方面是因为李玉完全不了解简隋英。细想一下,烧饼里面,基本没有写过有人像前期的李玉那样有“厌恶”简隋英的情绪。其他人要不然认可尊敬他的能力,要不然喜欢他的人;跟他相处最久的两个弟弟,白新羽崇拜他,说任何一个人为他疯狂都不为过;简隋林直接为他疯狂(小白,预言家)。
我自己就是因为那句“谁人不爱简隋英”去看的烧饼,现在看完快两个月了,我还是想大喊:谁人不爱简隋英!!!

求文,谁有水千丞《小白杨》的第八十一章。谢谢思密达…

简隋英自己扩张

《小白杨》作者:水千丞(14.5.16VIP完结+番外4/金牌推荐/军文)_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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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新羽——”俞风城的嘶吼声响彻整个山谷。
  白新羽右肩中弹,子弹从肩窝处造成了贯穿伤,鲜血撒了一地,刺痛了人的眼睛。开枪的雇佣兵马上就被击毙了,众人围了上来,焦急地看着白新羽,“公主怎么样了?”
  俞风城抱着白新羽,眼圈通红,声音颤抖得不成样子,“新羽……新羽……”他看着白新羽一身是血、双目失神的样子,心疼得快要喘不上气来了。不知道为什么,他猛然想起了第一次见到白新羽时的样子,白皙的皮肤、帅气的五官、明亮的眼睛,还有那有些软弱却又爱嘚瑟的气质,是什么把当时那个白新羽变成了眼前这个不畏生死的军人?最该清楚白新羽的变化的应该是他,可他却因为靠得太近,有时候反而忽略了。
  老沙拨开人群,撕开了白新羽的衣服,“是贯穿伤,比子弹留在体内好多了,都让开让开,让麦子给他止血,快。”
  白新羽眼前已经没了焦距,耳朵里不断地嗡鸣,别人说什么他都听不清了,他“看到”有不少人头在他眼前晃来晃去,脸上都带着焦急的表情,但却只有俞风城的脸是比较清晰的,俞风城是不是哭了,那是眼泪吗?他感觉不到自己的肩膀了,他的肩膀还在吗?忽热忽冷的,难道他要死了?原来这就是中枪的滋味儿,真的很疼,那种痛简直让人想抓狂,可他连开口喊一声的力气都没有。他会死吗?
  麦子是中医学博士,也是雪豹大队的老资格了,他迅速从背包里拿出急救箱,把银针深深埋进白新羽肩部穴位止血,他道:“我只能暂时止血,这里温度太低了,很容易造成细胞冻伤、坏死,必须马上把他送医院,不然胳膊可能就保不住了。”
  这时候,燕少榛拖着一个血糊糊的人从山口处走回来了,正是那个携带病毒企图逃跑的雇佣兵。燕少榛把人扔到地上,抹掉了脸上的血,“病毒拿到了,这个还没死……谁受伤了?”白新羽被一群人围在中间,他一时没看出来,当他习惯性地搜索白新羽却没找到时,他一下子反应过来,猛地扑了上去,果然见白新羽一身是血地躺在地上,他顿时感到一股寒意贯穿了身体,他哑声唤道:“新羽……”
  白新羽有些涣散的眼睛一直盯着俞风城,很努力地想对准焦距,他想多看看俞风城,如果他死了,他想把俞风城的脸印刻在灵魂里,在生死关头,一切都不重要了,他只想记住他这辈子唯一喜欢过的一个人,不管俞风城是不是也喜欢他。他感觉掌心传来一丝暖意,那宽厚的手掌,是俞风城的,他分辨得出来,俞风城不断呼唤着他,他却有些听不见了。
  陈靖突然悲鸣道:“新羽怎么样了?副队快不行了!”
  一句话让俞风城如梦初醒,他看向霍乔,又看了看白新羽,脸上的表情痛苦不已。
  麦子正在缠纱布,“先送副队走,我帮不了他,快!”
  俞风城抹了把脸,眼中的情绪是无尽的挣扎,就好像在做世界上最艰难的决定,而且无论他如何决定,最后都会后悔和痛苦。他的拳头握得咯咯响,最终,他看了白新羽一眼,用全部的意志力站了起来。
  白新羽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握紧了他的手,喉咙里发生无法分辨的声音,“不……”别走,俞风城,你为什么要走?别走,让我再看看你,再看最后一眼,万一以后看不到了呢,在我合上眼之前,我只想一直看着你。
  俞风城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他强忍着心脏处传来的巨大的痛楚,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掰开了白新羽的手,白新羽的手指是那么地温暖,当俩人的皮肤彻底分开的时候,那一瞬间就好像全世界都冰封了。他不敢回头,就那么朝霍乔跑去,他将霍乔背到了背上,和陈靖等几个人往山口外跑去。
  白新羽偏着头,看着俞风城头也不回远去的背影,眼里终于滑出了热泪。为什么最后要给他留一个背影……心脏的疼痛,似乎已经盖过了被打穿的肩头,那随风飘荡的皑皑白雪,在他眼里变成了即将蒙身的白纱。
  他感觉自己被人背了起来,那人身上混合着硝烟和血的味道,不好闻,却让他感到安心,那人回过脸来,一双熟悉的眼睛里布满了深深地担忧,是少榛啊……
  他眼前模糊,终于昏了过去。
  白新羽感觉自己睡了一个世纪,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恍然间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在人世。
  “新羽?”耳边传来熟悉的呼唤,白新羽慢慢转过脖子,看到的是简隋英的脸。
  他张嘴想叫,却发不出声音。哥……他哥来了,这么说他没死?身体的感觉渐渐恢复了,首当其冲地就是肩膀处的剧痛,还有喉咙里火烧一般的痛楚。
  “大姨,姨夫,新羽醒了!”简隋英有些激动地叫道。
  另外一张床上的两个人马上坐了起来,李蔚芝跳下床,顶着青黑的眼圈扑到床前,哭喊道:“新羽,我的宝贝啊……你要妈妈的命啊……”
  白庆民也老泪纵横,他下巴处青胡茬密布,看着一下子像老了好多岁。
  白新羽眼眶一热,眼泪也跟着流了下来,爸,妈,对不起……
  简隋英看他努力想说话的样子,摸了摸他的头,轻声道:“你都昏迷三天了,总算醒了。你喉黏膜受损,医生说至少要一两个月才能恢复,这段时间你就别说话了。”
  白新羽拼命拿眼睛瞄自己的肩膀,简隋英又道:“你的肩伤会恢复的,但不会像以前那么灵活了。”
  白新羽沉默地点点头,这个结果比他预想的要好多了。至少他既没死,残废也是暂时的。
  在昆仑山经历的一切,就好像一场噩梦,回想起当时的种种,他还是会觉得呼吸都痛,霍乔怎么样了?金雕找到了吗?还有俞风城……想到俞风城,白新羽心脏一紧,身体深处传来一阵钝痛,他已经无法形容那是什么滋味儿了。他怪俞风城吗?俞风城做错什么了吗?没有,俞风城仅仅是重视霍乔远胜于他,这有什么错?只是,他再也不会奉陪了,他不会当俞风城求霍乔而不得的那个替代品,他不愿意成为别人的“第二顺位”,也许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他的心一下子清如明镜,很多事都想通了。
  他知道经历过这一次,他是无法留在雪豹大队了,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肩伤,他全家人也不会允许他继续当特种兵,这一次的任务,也侧面证明了他不适合当特种兵,他还不够冷静、不够理智,他无法承受更多的战友一个个离他而去,赵哥的死,已经让他深为恐惧了,也许他只具备了特种兵的体能和战斗技能,却始终没有一颗特种兵的冷酷的心。而且,留在雪豹大队还要继续面对俞风城,他并不怕面对,他只是觉得,俩人的关系好坏,会影响队伍作战能力的发挥,这也是大忌讳。
  白新羽无法说话,只好用没伤的那只手握着父母的手,用眼神和笑容安抚他们。
  过了一会儿,门开了,进来两个人,矮一点的那个是陈靖,高个子的却是他哥的男朋友——李玉。
  白新羽朝陈靖伸出手,陈靖一把握住他的手,颤声道:“新羽,你终于醒了。”
  白新羽急得用嘴型问霍乔、金雕。
  陈靖眼神黯淡,“副队经过抢救,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还没彻底脱离威胁。金雕……我们找了一天一夜,都没找到他,赵哥也一样找不到了……”
  白新羽颤抖着叹息了一声,心里难受不已。赵哥和金雕就那么长眠在了昆仑雪山的终年积雪之下,永无天日了,可是那皑皑白雪不能抹杀他们存在过的痕迹,更不能抹杀他们的英勇和牺牲,雪豹大队的每个人,都会永远记着他们。
  陈靖摸着他的头道:“很多人也都累病了,现在都还没醒。新羽,你比你自己、比我们想象的都要勇敢,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白新羽含泪点点头,紧握着陈靖的手,不舍得松开。他想感受这些活着的战友的温度,以此来温暖他满心的悲愤和伤痛。
  他在床上又躺了两天,他妈照顾他不假他人之手,几天时间就瘦了一圈,他实在躺不下去了,就下床了。
  这天上午,燕少榛穿着病号服推开了白新羽的房门,他双腿微微有些发软,但是怎么都不肯坐轮椅。
  白新羽一看到他,就惊喜地笑了起来,他过去搀着燕少榛坐到床边,指指自己的喉咙。
  燕少榛深深看着白新羽,淡道:“我知道你说不出话。”
  简隋英、李玉和白庆民都出去了,李蔚芝笑道:“你们俩聊,我去拿药去。”
  当病房只省下他们俩人时,燕少榛突然一把抱住了白新羽,身体都在颤抖,“新羽,你真是吓死我了……”
  白新羽愣了愣,他轻轻地拍着燕少榛的背,试图安抚对方。
  燕少榛怕压到他的肩伤,很快松开了他,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似乎想确认白新羽真的全须全尾地活着。
  白新羽拿过平板电脑,用左手手指在上面敲下一行字,“是你送我来医院的吧?谢谢你。”
  燕少榛道:“不只是我,阿四、麦子、老沙,我们轮番把你背到镇上的,在那里处理伤口后,又联系了直升机把我们集体送来了市医院。”
  白新羽叹了口气,又写道:副队怎么样了
  “副队脱离危险了,只是还没醒。副队被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休克了,抢救了七个多小时,再晚来一步命真的保不住了。”燕少榛说到这里,心有余悸。
  白新羽悬着的心这才放下,如果霍乔也出事了,整队人不知道会多痛苦,俞风城更是会……他愣了愣,暗斥自己怎么又想起俞风城了,这个结局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他不需要再为霍乔和俞风城担忧了。
  燕少榛似乎一眼看穿了他,沉声道:“你不问问俞风城怎么样吗?”
  白新羽心神一颤,假装漫不经心地打字道:应该还没醒吧。
  “嗯,他体力严重透支,还在昏迷呢,我也是刚醒,醒过来就没事了。”
  白新羽点点头,也没多说什么。
  燕少榛垂下了眼帘,闷声道:“你对他真是情深意重啊,但是他……他并不是不在乎你,但你永远也比不上副队。”
  白新羽笑了笑,心却在滴血,他敲着字:正常,那是他舅舅嘛。
  燕少榛轻声道:“新羽,不要再装作不在意了。”
  白新羽摇摇头,写道:我没装,我以后也不会在意了,我和他该结束了。
  燕少榛抓了他的手,定定地看着他,淡笑道:“新羽,俞风城有的我一样不差,你能不能考虑考虑我呢?”
  白新羽一惊,愣愣地看着燕少榛,他万万没想到燕少榛竟然会对他抱这种心思,一定是部队枯燥的生活把战士们憋坏了,他这个从前根本不吸引男性的人,进了部队却接连受到男人的亲睐,这可真是让人尴尬啊。
  燕少榛笑道:“吓着了?”他摸了摸白新羽的脑袋,“不用急着拒绝我,咱们还年轻,以后的日子长着呢。我估计你不能留在雪豹大队了,我过段时间也要回归原来的团,毕竟哪里都有需要我的地方,我会争取调回北京,那样我们就能常见面了。”
  白新羽无奈地在平板上写道:我其实不喜欢男人。
  燕少榛眨了眨眼睛,“但你可以喜欢上男人,既然你打算和俞风城分开了,那我就有机会。”
  白新羽沉默了。他现在实在没有力气处理和燕少榛之间的事,他太累了,需要一个长场地休息。
  燕少榛拍拍他的脸,“好好休息,快点好起来。”
  白新羽笑着点了点头。
  在医院的几天,白新羽过得非常平静,不时有战友过来看他,他父母和他哥也一直在医院照顾他,只是他时时要忍受着肩膀和喉咙的痛楚,肩膀的伤让他生活几乎无法自理,洗澡什么的都是护工帮忙,喉黏膜的伤更是让他只能灌流食,不能吃任何可能刺激到黏膜修复的食物,短短一个星期,他瘦了五六斤。
  这天,他听说霍乔醒了,便跟燕少榛一起去看霍乔。俩人一进屋,屋子里已经有不少人了,白新羽在那十几人中,一眼就定位到了俞风城。
  这是从昆仑山离开后他们第一次见面,他听说俞风城两天前就醒了,但他没有过去看,甚至连现在的碰面,都是他想避免的,可惜回避不了。
  俩人隔着空气相望,彼此深深地看着对方复杂的眼眸,那一瞬间,他们都有种身体血液冻结的错觉,明明只隔了三四米的距离,心却仿佛相距千里,远的让人无能为力。
  病房里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他们之间的异样,老沙打圆场道:“新羽快来,副队一直惦记你呢。”
  白新羽回过神,快步走了过去,在霍乔床边坐下了。
  霍乔脸色还很苍白,整个人瘦了一圈,但精神还可以,他摸了摸白新羽的肩膀,笑道:“恢复得怎么样?”
  白新羽淡笑着点点头,同时指指自己的喉咙。
  霍乔道:“我知道你说不出话,新羽,这一趟你表现得很英勇,值得每个关心你的人骄傲。”
  白新羽露出平静地笑容,他点了点头,竖起大拇指,比划着每个人,他想说每个人都很英勇,都值得骄傲。
  陈靖握住了他的手,霍乔也握住了他的手,渐渐地,十几人的手都握到了一起,用力地握着,再没有什么比死亡更伤人,也没有什么比能看到战友活着更欣慰了。
  霍乔轻声道:“我从阎王殿里晃了一圈回来了,但这趟我们还有两个兄弟没回来,有些事是比命重要的,有些死亡能超脱时间,这就是我过去所有牺牲的战友告诉我的,我相信大家会永远记住他们。”
  沉重的哀伤在病房里流动,每一次的胜利都是战友用血汗铺成的,所以他们高兴不起来,他们只祈祷伤亡越来越少。
  离开霍乔房间,白新羽和燕少榛走在走廊上,背后突然传来一声叫唤,“新羽。”
  白新羽身体一僵,没有停下,继续往前走。
  俞风城追了上来,轻轻抓住了白新羽的胳膊,沉声道:“新羽,我们谈谈。”
  白新羽深吸一口气,他抽回自己的胳膊,回过头和俞风城对视,他摇了摇头,目光平静。没什么好谈的了俞风城,以后都没有了,他们该沟通的,都已经用行动沟通完了。
  “新羽……”俞风城再次想去抓他的胳膊。
  燕少榛一把扣住俞风城的手腕,低声道:“风城,他伤还没好,你别刺激他了。”
  俞风城狠狠地瞪着他,“我们之间地事跟你没有关系。”
  燕少榛淡道:“是跟我没关系,但他并不想和你谈,你自己长眼睛不会看吗?”
  白新羽直视俞风城,强忍着心痛,再次坚决地摇摇头。他不想听俞风城解释,比如当时多危机,霍乔的情况比他更危险,这些他都知道,他觉得俞风城的选择是对的,霍乔比他更需要早一步被送到医院,所以他没怪俞风城,他只是单纯地明白了,明白自己永远也无法超越霍乔在俞风城心目中的地位,所以他放弃了。想想挺没意思的,他敬重霍乔,他不想这份敬重最后转化成可悲的嫉妒。
  “新羽……”俞风城眼中满是隐痛,嘴唇都在轻轻颤抖。
  白新羽淡淡一笑,朝他挥了挥手,转身走了。俞风城看着他的背影,心痛如绞,他突然想到,当初他头也不回地离开时,白新羽是不是也跟他一样地痛苦,不,甚至比他还绝望……
  白新羽回到房间的瞬间,眼泪唰地就下来了,他靠在门上,心痛难当。
  李蔚芝紧张地跑了过来,“宝贝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疼啊?”
  白新羽用力摇摇头,他实在不想哭,平白让他备受煎熬的父母担心,可是眼泪就像开闸的水龙头,怎么都停不下来,他在哭自己第一次恋爱的失败,哭他和俞风城就此结束,跟俞风城之间经历的一切,实在太过刻骨铭心了,如果说部队改变了他的人生,那么俞风城就是改变了他的感情,让他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喜欢”,他喜欢俞风城,喜欢到每次想起来都难受。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想起俞风城他才不会心痛?
  在部队近两年的时间,他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这些得与失,终将伴随他一生,让他再也不可能变回那个没心没肺的白新羽。成长的代价如此大,他怎么还能活回去呢。
  李蔚芝紧紧抱住他的腰,啜泣道:“宝贝你别哭啊,妈妈难受死了。”
  白新羽抚摸着李蔚芝的头发,那精心养护的头发间,已然参杂了一些白丝,他的父母老了,再也经受不起这样的打击了,是时候回家了……
  燕少榛神情复杂地看着白新羽,心里很是堵得慌。
  几天之后,他们飞回了乌鲁木齐的基地。
  白新羽的肩伤和喉咙可以凭伤残了,以后每个月都能领到各样的补助,他并不在意这些,让他难受的是,他想成为狙击手的梦想彻底破灭了。尽管伤好后他还能开枪,但是受伤的右肩不能太多承受枪的后座力,他的肩部肌肉也不允许他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他伤到了狙击手最重要的“零件”之一,和武清一样,他也以这样的结局收场,只不过武清已经成为传奇,而他还没有,想到这一点,他不免遗憾,对武清也有些歉疚。
  霍乔找他谈了一次话,意思是他的伤好后可以回雪豹大队,但是建议他不要回来了,霍乔说得很直白,他看穿了白新羽的一切心思,他说白新羽还是没有准备好。
  白新羽出奇地平静,他早料到了这样的结果,其实他舍不得雪豹大队,但他又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留下,不过,他父母早已经帮他做了决定,将他的档案转回了北京,坚决不准他继续留在雪豹大队了。
  去宿舍收拾行李的时候,俞风城也回来了,俩人都不约而同地想起了他们在这间小宿舍里的共同回忆,他们曾经疯狂缠绵,也曾躺在一起打游戏、看电影,那些甜蜜的时光也不过是上个月的事,为什么想起来如那么地遥远。
  碍于白新羽的父母在,俞风城没有说话,只是深深地看着他。
  白新羽假装没有注意到那灼人的目光,把自己的行李收拾了出来。
  收拾好后,俞风城道:“叔叔、阿姨,我能跟新羽单独说两句吗。”
  白新羽一怔,想摇头,却又怕他爸妈看出什么,最后想了想,俞风城从来不是能轻易善罢甘休的人,现在说不上,也会找别的机会,索性就现在吧。
  白庆民和李蔚芝看了看白新羽,他点了点头,俩人才出去,并带上了门。
  白新羽掩饰着心湖的波澜,尽量平静地看着俞风城。
  作者有话要说:只有一更~

小白杨讲的什么故事

小说《小白杨》是作家水千丞的作品。

讲述了富二代白新羽因为坑了他超级无敌帅的表哥简隋英,被简大少打包送去了部队,结识了俞风城,并一步步成长为一名合格军人的故事。

在《你却爱着一个傻&逼》中,白新羽在简隋林的怂恿下坑了简隋英三套房子,简隋英对自己这个成天游手好闲不误正事脑壳有包的二世祖表弟恨铁不成钢。

于是简隋英让白新羽的父母把他送到部队锻炼一下,并让朋友的侄子俞风城在部队照顾一下自己这个二货表弟。

俞风城跟白新羽是同届的新兵,家里都是军人,背景强大,实力不俗。

白新羽被家里宠惯了,整天吃喝玩乐花天酒地什么正事也不干,更吃不了部队的苦。在这里,哭、撒娇、耍赖,也没有人会心疼他。

俞风城非常看不起这类人,故意给白新羽下绊子,一来二去,两人成为了朋友。

在部队里,白新羽和队友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尽管改掉了少爷习惯,付出了努力,白新羽还是没逃过去炊事班喂猪做饭的命运。

幸好,炊事班的班长是受伤退下来的神枪手,而白新羽本身在射击上就很有天赋,所以即使在炊事班也没有荒废自己,苦练技术。

简隋英是哪部小说

简隋英是水千丞原创耽美小说《你却爱着一个他》的男主角之一。

简隋英容貌英俊,处事风格灵活又不失沉稳,就算是自己工作了还能够和打篮球的高中生玩到一起。在工作上,他兢兢业业,对待感情,他认真负责,用雅痞来形容简隋英再合适不过。

然而这样一个看上去处处完美的男人,却有一个不幸的家庭。母亲因为父亲的出轨而去世,简隋英因此和家里面的关系并不好,从小到大也没人管他。但是在这样环境下成长的他,却自觉承担起了振兴家族命运的责任。就算是和自己关系差到极点的继母,他也从来没有在吃穿用度上苛刻过。

简隋英算得上是白手起家。简隋英在高考毕业之后卖掉父亲一辆车,去倒腾海鲜,最后大赚一笔,不仅仅把父亲的车赎回来,还拥有了第一笔启动资金,自己做了老板。

《你却爱着一个他》简介

傲慢自持、敢爱敢恨的简隋英,对弟弟简隋林的同学李玉死缠烂打,却因为那不可一世的态度令李玉倍感羞辱和挑衅。李玉的拒绝激起了简隋英的征服欲。原本只是两人之间的追逐较量,却因为简隋林不可告人的秘密,而逐渐失控,最终,隐患轰然起爆,所有人都难逃命运的审判。

为什么简隋英圈外化

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简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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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简隋英的人格魅力特别突出,同时他的缺点文里几乎都圆了回来。
简隋英最吸引我的是他发自内心的骄傲与强大。文中几次受挫,基本都是他自己调整好后,再意气风发的出现,仿佛没什么能折了他的傲骨。这不是那种与他人相比之后产生的傲慢,而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信,对自己能力、容貌、财富地位等等的自信,相信自己一定可以达成目的。
很多人都会心疼简隋英没人帮助,但我觉得,正是因为在独身一人的情况下,他依然能把大部分事情处理好,这种成就感更加促成了他的骄傲。受挫,自己完美解决,从而更加骄傲。所以在上帝视角看到简隋英的脆弱只是锦上添花,真正让我喜爱的是他不屈服于挫折的骄傲与强大。
其他一些细节上的魅力,比如自己生病但想着梁秘书要回家照顾孩子所以不愿太麻烦她;比如对小朱很平等,在李玉侮辱小朱的时候为小朱说话等等。
再有就是,很平常的,一米八,超级帅,贼有钱,交往没有家庭阻力,这种吧~( ̄▽ ̄~)~
再来说简隋英的几个比较明显的缺点。
他暴躁易怒,因为他受委屈没人替他站台,妈死的早爹不疼他,只能自己竖起浑身的刺硬刚回去;
他风流浪荡,但他看到李玉做饭的身影,第一次有了想安定下来的念头,因为他一直想有个家;
他最开始对李玉的追求堪称性骚扰,因为没人教过他怎么去爱一个人。前期李玉古井无波地冷眼看着他的示好,他就只能用如同小学男生去拽喜欢的女生的辫子这种引人生气的办法挑起李玉的情绪,让自己觉得李玉心里有他。
他前期发言油腻,但你想想,当真的有一个二十五六,身高腿长,衣品极好,皮肤白皙,面容精致的极品美男叼着一只玫瑰对你说“宝贝儿”的时候,你的第一反应会是油腻吗?而且说到底,认为一个人油腻的根本原因是他能力不够却自视甚高,但简隋英是真的有骄傲的资本。
李玉前期对他印象差,一方面是因为简隋林长期的诋毁,另一方面是因为李玉完全不了解简隋英。细想一下,烧饼里面,基本没有写过有人像前期的李玉那样有“厌恶”简隋英的情绪。其他人要不然认可尊敬他的能力,要不然喜欢他的人;跟他相处最久的两个弟弟,白新羽崇拜他,说任何一个人为他疯狂都不为过;简隋林直接为他疯狂(小白,预言家)。
我自己就是因为那句“谁人不爱简隋英”去看的烧饼,现在看完快两个月了,我还是想大喊:谁人不爱简隋英!!!

简隋英的公司是自己开的吗

简隋英的公司是自己开的。小说中简隋英自己一手创立了一个房地产公司,年产10亿,在金融行业风生水起。简隋英是京城大猛一,是房地产公司总裁是京城贵妇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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