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鼓升堂的古代
击鼓升堂,是中国古代诉讼制度的一种形式,即:民众如果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申告,就跑到县衙门口击鼓鸣冤,县官听到击鼓声就会速速升堂问案,不需要写诉状,也不需要交费用,到大堂从实告来就由官府定夺。击鼓原本是是为宣告县太爷下班所用,到明清时期才作为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的百姓鸣冤使用。
肃穆的公堂,头顶着“明镜高悬”匾额的县太爷端坐在公案之后,如狼似虎的衙役分列两班,惊堂木一声脆响:“升堂——噢——”这样的场景,在影视作品中屡见不鲜。 县官是一县父母,也是首席法官。在他之下,有一个由县丞、县尉以及主簿组成的法官团队。
于是她决定进皇宫向皇上伸冤,但是皇宫戒备严格普通人根本进不去,于是她决定在皇宫外击鼓来引起皇上的注意。后来引起了皇上的注意,于是这个少女就把事情一五一十都告诉皇上,于是皇上就赦免了那个壮汉,并且命令各级衙门面前放置一面鼓,如果鼓一响,一定要升堂。这也让百姓对皇上赞赏有加。
这起源于北宋时期的包拯,也就是包青天。包拯在自己的县衙门口树立了一面鼓,有冤枉的人可以随时敲鼓。由于包拯的做法很受老百姓的尊敬,所以后世为了争取人心,也沿用了击鼓升堂的做法,逐渐成为一种制度。
击鼓升堂的鼓为什么是立着的
他们不是县官的私人幕僚,而是由朝廷指派,享受“国家公务员”身份与待遇的同僚。这些人或依职权,或经授权,以主审官的身份处理刑事、民事案件。 击鼓原是下班号 一有冤情,便可“击鼓”?其实是一种错误的认识。
堂鼓在古代官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的存在并非仅为了鸣冤,而是承载着两种主要功能。首先,堂鼓是召集民众和官员的重要工具。每当县官升堂,堂鼓的敲击声会通知衙役和城内居民老爷即将开堂审理案件。对于有冤屈的人,听到堂鼓响意味着可以直接向县令申诉,无需自行击鼓。
石雕石鼓(门鼓石),历代是功名与权力的标志。相传古代打仗胜利归来的将军,为显耀其赫赫战功,把战鼓置于门前,后来逐渐衍变以门鼓石代替。门鼓石有击鼓、升堂、听政之意,他般只有衙门或官宦之家才可置立。
历史起源不同 相传古代打仗凯旋的将领为了显耀其赫赫战功,就将战鼓放置在自家门口。后来,就慢慢地演变成以石鼓来代替战鼓的做法。石鼓有击鼓、升堂、听政之意,一般只有衙门或宦官之宅门方可放置,还有就是寺庙。现代很多别墅门口也会摆放抱鼓石用于装饰,别具一番风格。
击鼓升堂,是中国古代诉讼制度的一种形式,即:民众如果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申告,就跑到县衙门口击鼓鸣冤,县官听到击鼓声就会速速升堂问案,不需要写诉状,也不需要交费用,到大堂从实告来就由官府定夺。击鼓原本是是为宣告县太爷下班所用,到明清时期才作为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的百姓鸣冤使用。
古代传统法制所许可的喊冤方式有三种:一是击登闻鼓喊冤;二是拦驾喊冤;三是临刑前喊冤。击登闻鼓喊冤,这是吏民击鼓喊冤的一种方式。在古代衙门口设置有一只大鼓,有告状者可以击鼓喊冤,鼓一响官员必须升堂受理。这种制度最早可追溯到西周时期,周王朝设立了路鼓和肺石制度。
看古代县官如何升堂审案
1、击鼓升堂,是中国古代诉讼制度的一种形式,即:民众如果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申告,就跑到县衙门口击鼓鸣冤,县官听到击鼓声就会速速升堂问案,不需要写诉状,也不需要交费用,到大堂从实告来就由官府定夺。击鼓原本是是为宣告县太爷下班所用,到明清时期才作为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的百姓鸣冤使用。
2、起诉:古代民、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被称为原告和被告。起诉需要提交诉状,若没有,代书会帮助书写。衙役会审核诉状,并安排审案日期。对于紧急案件,衙役会立即禀报县官处理。若案件轻微,县官会要求当事人到堂受审。 审判:行政长官同时是司法长官,负责审理案件。
3、首先由原告跪在公案左边的原告石上,按照法官的要求,将案由和事实陈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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