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杀警越狱案抓捕始末:潜藏山林10天后,后来怎样了?
年11月13日10时许,黑龙江哈尔滨延寿2杀警越狱案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犯罪嫌疑人高玉伦、王大民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海伟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整个越狱过程约为23分钟,不用锤子、不用挖洞、更不用爬臭水沟,从监区到大门的畅通无阻更是让高玉伦都感到些许惊讶。他们在看守所大门四处张望了一会,随后大步走出,直到听到门外哨岗的鸣枪示警后,开始迅速逃跑。
年11月13日,东北的西北面大山下,哈尔滨延寿法院对这起震惊全国的2杀警越狱案作出宣判:高玉伦和王大民被判处死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而李海伟则被判无期徒刑,同样终身剥夺政治权利。这场惨烈的逃亡与追捕,就此画上了句号,但留给人们的却是深刻的警示和反思。
高玉伦被执行死刑了。因为此前就被判的是死刑,2014年9月2日早晨6时许,3名在押犯人在哈尔滨市延寿县公安局看守所将1名当班狱警杀死后携枪逃走。2015年11月13日10时许,黑龙江哈尔滨延寿2杀警越狱案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这次越狱事件震惊全国。凌晨4时19分,高玉伦在看守所管教段宝仁的协助下,用计谋逃脱,逃出时只带着脚链。王大民和李海伟也趁机逃出,三人在延寿县的玉米地内生存了十天,仅靠生玉米果腹。警方迅速展开追捕,最终在青川乡光荣屯虎圈山将高玉伦抓获。
王大民、高玉伦、李海伟三人为哈尔滨市延寿县公安局在押犯人。2014年9月2日凌晨,3人将看守狱警杀死后越狱逃走。随后警方开始加大警力进行追捕,2014年9月14日,三人重新被逮捕。
江西杀3人嫌犯落网细节曝光,抓捕时为啥要扒嫌犯裤子?
1、警方之所以脱掉曾春亮的裤子,是为了确保他身上没有隐藏其他作案工具,并防止他在被捕后企图逃跑或自尽。 曾春亮的行为极端残忍,他杀害的三人跟他没有直接关系,属于无差别杀人。 警方在抓捕曾春亮时,采取了高强度的搜捕行动,包括使用警犬和无人机。
2、首先,这是出于安全考虑。曾春亮是重犯,有较强的攻击性和逃跑的可能性。将裤子脱至脚踝可以限制他的行动能力,降低他逃跑的风险。其次,脱掉裤子有助于警方检查他是否携带有威胁性的武器。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可以更直观地检查他的衣物,确保没有隐藏的凶器。
3、如果在这一段押解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之中出现意外情况,必定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所以便会将犯罪嫌疑人的裤子脱下来带临时代替脚镣的作用。防止犯罪嫌疑人身上暗藏其他物品。
4、其实扒掉曾春亮的裤子一是因为防止他再逃跑,跟脚铐、手铐还有绳子是一样的作用的。二是因为以免曾春亮再次的攻击别人,毕竟他杀了三个人呢。数千名武警、警察、民兵经过连续数日地毯式搜山和道路盘查,当天下午在山砀镇厚坊村西边一座大山将曾春亮抓获。
5、所以扒掉他的裤子是抓不到逃犯后的正常操作,既能防止逃跑,又能看清是否携带有凶器。 不是为了扒掉他的裤子,而是为了防止他逃跑,抽掉了皮带和脱掉了脚上的鞋子。抽掉了皮带之后,裤子自然就掉下来了。
文章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除非注明,否则均为网友提供,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