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清零行动包括分流下岗志愿兵吗?
包括的。民政部“清零行动”里面包含服役5年、并具有退役当年有效法规规定具有安置资格的退役士兵。
清零行动并不包括安置已经有三年工作期的下岗退伍军人。民政部“清零行动”包括农村籍士兵和城镇户籍士兵,由人民政府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民政部对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信息全部进行重新梳理。梳理出来以后,按照已有的政策一一对应,凡是没有落实的都坚决要求落实,对此称为“清零行动”。
民政部清零行动包含2010年退伍的、并没有得到户籍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对城镇义务兵安置工作、或者没有签订“自主择业”协议并发给选择“自主择业”一次性自主择业费的城镇户籍退役义务兵。
民政部今年二月启动的“清零行动”当然包括城镇退役义务兵的。民政部“清零行动”范围就是依据法规,对1978年后依据已经废止的法规《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和现行法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法规文件中具有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军人,而没有得到民政部门安置工作退役军人的。
民政部“清零行动”包括05年当兵的城镇退役义务兵的,如果你在退役当时没有得到安置工作(含货币化安置、自主择业安置等补偿性安置的),那么才是“清零行动”的对象之一。
民政部清零行动安置条件
1、要满足1978年后退役等。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中可知,民政部清零行动安置条件是要满足1978年后退役,退役后具有安置资格却没有被安置,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
2、民政部“清零行动”里面包含服役5年、并具有退役当年有效法规规定具有安置资格的退役士兵。
3、根据1981年废止的《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农村户籍的退役军人若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有一定专长或在超期服役,理应得到工作安置。 同上条例规定,城镇户籍的退役义务兵,若在服役前未参加工作,应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
民政部退役士兵清零
退役士兵安置清零指的是:对1978年后具有法规规定安置工作资格,而没有对其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采取“清零行动”的一种行为。今年2月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回答中国国防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启动“清零行动”,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民政部“清零行动”里面包含服役5年、并具有退役当年有效法规规定具有安置资格的退役士兵。
民政部对于应与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清零行动”,并不包括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也不包括非因战致残的各级残疾军人。
要满足1978年后退役等。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中可知,民政部清零行动安置条件是要满足1978年后退役,退役后具有安置资格却没有被安置,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
民政部清零行动范围,包括七级下岗伤残军人吗?
1、国家民政部对于78年后的清零行动,是对于1978年以来民政部2月初启动的安置退役军人“清零行动”;“清零行动”可以安置工作的范围:是对1978年后具有法规规定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而没有得到民政部门安置工作的退役军人。
2、关于七级下岗残疾军人的安置,如果他们在退役时已经通过民政部门得到了安置工作,并且有稳定的工作三年以上,那么他们就不在“清零行动”的范围内。相反,如果他们在退役后未得到妥善安置,或者虽然曾经安置但后来下岗,他们可能符合“清零行动”的再安置条件。
3、民政部对于应与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清零行动”,并不包括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也不包括非因战致残的各级残疾军人。
4、清零行动并不包括安置已经有三年工作期的下岗退伍军人。民政部“清零行动”包括农村籍士兵和城镇户籍士兵,由人民政府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民政部对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信息全部进行重新梳理。梳理出来以后,按照已有的政策一一对应,凡是没有落实的都坚决要求落实,对此称为“清零行动”。
5、“民政部清零行动没有文件等于零”很显然这是对于民政部2月推出的“清零行动”不甚了解的提问。因为“清零行动”是有法规文件支撑的。
民政部清零行动没有文件等于零
“民政部清零行动没有文件等于零”很显然这是对于民政部2月推出的“清零行动”不甚了解的提问。因为“清零行动”是有法规文件支撑的。
民政部对于应与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清零行动”,并不包括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也不包括非因战致残的各级残疾军人。
清零行动并不包括安置已经有三年工作期的下岗退伍军人。民政部“清零行动”包括农村籍士兵和城镇户籍士兵,由人民政府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民政部对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信息全部进行重新梳理。梳理出来以后,按照已有的政策一一对应,凡是没有落实的都坚决要求落实,对此称为“清零行动”。
年2月民政部启动“清零行动”是真的。但是“清零行动”的涉及范围也是相当小的退役军人的。民政部“清零行动”范围就是依据法规,对1978年后依据已经废止的法规《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和现行法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法规文件中具有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军人,而没有得到民政部门安置工作退役军人的。
民政部2月初启动的安置退役军人“清零行动”应具备条件是(“清零行动”可以安置工作的范围):是对1978年后具有法规规定安置工作资格,而没有对其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
国家民政部对于78年后的清零行动,并没有对于像2007年下岗的退伍士兵有什么具体的安置再就业政策的。民政部对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信息全部进行重新梳理。梳理出来以后,按照已有的政策一一对应,凡是没有落实的都坚决要求落实,对此称为“清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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