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会哪一年成立?)

十日日十日日2023-10-04123 阅读0 评论

食品安全会哪一年成立?

2010年成立食品安全会。

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会哪一年成立?)

职责:

一是落实企业和政府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

二是加强基础工作。要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健全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健全风险评估、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监管不力的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成立大会于2010年1月20日在北京举行。卫生部部长陈竺担任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主任委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卫生部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负责组织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选举产生了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

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会哪一年成立?)

前期已经拟定了《审评委员会章程》,明确了审评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规则,旨在充分发挥多学科专家的作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把好技术关和政策关,依法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工作,

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属单位有什么?

下属单位分别是卫生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中,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标准制定、信息发布,其他三个部门则分别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此外,农业部门也与农产品食品安全息息相关。

什么是县食安办?

食安办的全称是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2010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国发〔2010〕6号),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经国务院和中央编委领导同志同意,中央编办于2010年2月6日印发《关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202号),对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以及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等事项做了具体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形势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组织拟订全省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责任;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

督促检查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

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全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承办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会议、文电等日常工作;

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川省食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第二章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

第四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

第五条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目标考核。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条件。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七条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主管工作,对下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

第八条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供餐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并符合营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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